为加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近日,平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认真落实“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承诺,保证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了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对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经费支持力度给予了明确规定,将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并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土地流转、农资产品质量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成网上法律服务大厅和移动终端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咨询服务“零距离”,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海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