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1月19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等重点食品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农兽药残留、畜禽交易和屠宰、调味品、餐具、食品包装材料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等专项
整治。
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馈行业情况及企业诉求,为商务流通领域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建言献策。强化协会在行业诚信自律方面的作用,督促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一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的诚信经营企业典型。
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继续对商务领域市场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开展商务领域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托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行业“诚信经营”创建和企业信用评价,提升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和行业自律。继续会同中宣部等15个部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七、加强商务领域市场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继续开展商务系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工作,强化以生猪屠宰、酒类流通为重点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出台商务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设立应急工作平台,畅通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和信息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