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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胃”争议揭示现有食品相关法规与标准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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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网讯 “养胃”成了年度健康热词。从猴姑饼干到黑芝麻糊,食品能否称“养胃”——这场辩论从年初延续到年末。 有观点认为,“养胃”一词系功效宣称,普通食品以此宣传涉违规宣传。而实际上,“养胃”并不在保健食品特有的“27种功效”之列,它与“上火”、“提神醒脑”同属于植根于传统文化的民间说法。

“养胃”、“上火”是民间词汇而非功效宣称

“在我国,食品分为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与新资源食品四大类,而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朗。比如一些健康食品、功能性食品属于普通食品的范畴,一些特殊膳食食品与保健食品有重合等。此外,保健食品法规明确中规定的27种功效,普通食品却无类似的界定:这也正是本次争论的中心。”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现在的情况是,并无针对健康食品的用宣传词要求,而用‘无’辖制‘有’,会将市场管成一潭死水,”

 

专家认为,作为新兴事物,“养胃”、“醒脑”等食品反映了当下的健康潮流,而对于“养胃”的争议正揭示了现有的食品相关法规与标准的滞后,过分干预或将打击市场活力。

今年2月,在食药监公开的29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备受保健行业关注的保健食品注册审批被列入“非行政许可审批”,在保健业引发轩然大波。“在行业管理转型期,当下的讨论与争议于行业转型、标准细化有益。”尹志超说。晨报记者邵瑞琳

“本届两会指出,针对市场主体应‘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赵新华表示,“中央对市场的态度是开放的。”尹志超表示,作为新兴事物,“养胃”、“醒脑”等食品反映了当下的健康潮流,而对于“养胃”的争议正揭示了现有的食品相关法规与标准的滞后,过分干预或将打击市场活力。“在当下,在放开源头、激活市场的同时加强监管力度是关键。”

“怕上火喝王老吉”、 “猴姑饼干,猴头菇制成,养胃”、“饿了要养胃,先喝黑营养”……正是这样的宣传用语,将王老吉凉茶、江中猴姑饼干、南方黑芝麻糊推到了聚光灯前——有观点认为,“养胃”、“防上火”属于宣传疗效或保健功效,故质疑上述食品违规宣传。

“养胃”、“上火”、“提神”  食品能说吗? 

业界:“用‘无’辖制‘有’,会管成一潭死水”

中国保健协会理事、中医专家尹志超表示,“养胃”并非中医临床名词。   ‘养胃’是民间常说的,我们常说喝粥养胃、吃馒头养胃,‘养’表达‘吃这样东西对人体有益处’,而它并不是一个医学名词,并不涉及宣传‘疗效’。”而据了解,“养胃”也同样不在保健食品规定的27种功能功效之中。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赵新华告诉记者,“我国法规所规定的‘普通食品禁止宣传功效’指的是预防疾病或治疗疗效和保健功效,而在保健食品可宣传的27种功能功效之中也并无‘养胃’一项。‘养胃’属于中性词。”赵新华解释称,与此类似的,如我们常说饮茶“提神醒脑”,而提神醒脑也并不属于“功效”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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