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老爷”卷入“废弃牛油”加工案
●为他人代加工“废弃牛油”惹出麻烦
●庭审现场,3名被告人坚称“无罪”
韦文锋/综合制图
9月24日,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南宁“广西莫老爷食品有限公司”(下简称莫老爷食品公司)、被告人莫某、张某及罗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在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长达一整天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与公诉人之间展开了激烈辩论
案起:涉嫌加工废弃固体牛油
去年3月起,麻某从百色、宾阳等地收购废弃固体牛油,存放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化路一仓库,准备销售给重庆邦明食品有限公司。
为提高售价,当年3月,麻某又委托莫老爷食品公司加工提炼牛油。同年4月中旬,麻某将150吨牛油运至该公司设在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的工厂。
当年5月24日,办案民警在大化路仓库缴获牛油57.9吨;从莫老爷食品公司内缴获牛油约126吨。经检验,查获的牛油不符合《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次日,涉案的莫老爷食品公司原法人代表莫某、厂长张某以及质检经理罗某均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日,3人被逮捕,今年3月13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3人不起诉并释放;同年7月,3人再次被逮捕。
今年6月6日,麻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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