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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赚钱就能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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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赚钱就能降工资?
2014-09-24 14:26:29   来源:广州日报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新规引热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日在广州召开,会期3天。昨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1名,超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林少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聂式恢,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深圳、韶关、惠州、中山、肇庆、潮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也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资产评估管理条例〉等四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救灾条例(草案)》、《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关于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情况、我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深化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昨审议

可根据实际协商减工资

“企业可以根据年度亏损或者利润下降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物价、政府工资指导线等因素,提出工资不增长或者负增长的协商要求。”《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中的这一条款在分组审议时被热议。赞成者认为这是广东特色,反对者则认为这与“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相抵触。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牧此前透露,修改二稿若表决通过最快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征求意见阶段,有多家企业提出“涨工资的前提是企业有钱赚”,近两年经济不景气让许多企业不仅不想涨工资,还希望降工资。

修改二稿中加入了企业可以在亏损和利润下降的情况下,提出工资不增长或负增长。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宗文在审议中说,工资根据经营情况可增长、可持平、可降低的条款吸纳了香港五大商会的意见,与其他省市作了不同的规定,体现了中国国情和广东特色。

另一名常委会组成人员林浩坤提出质疑:“广东企业的劳资纠纷,一个原因是劳动工资水平偏低,总体比上海、江浙低很多。企业亏损就要减工资吗?我不赞成。”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继兴也表示:“就应该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如果可以因为企业经营情况增减就不符合这个原则,职工没有偷懒,甚至加班,为什么就要减少呢?”

《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修订草案)》一审

村官不公开村务或被免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说明的报告。《条例》强化了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当中明确,对于村的财务收支、“三资”、土地征用等涉及财务的事项要求公开6个月以上。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村民会议可对村民委员会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罢免。该《条例》将提交本次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

为了规范村务公开,《条例》列明了16种必须公开的村务事项,并规定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公布。

记者看到,在规定公开的事务中,近半数是关于村务财务方面的,例如当中包括“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处置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和“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征用、安置标准、征收面积和各项补偿费的补偿标准、收入、使用情况”等。

对于责任的追究,《条例》也作了明确规定,“对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村委会,应当责令其限期公开;对弄虚作假、欺瞒村民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以及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可建议村民会议对村委会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罢免”。

登记之后“走鬼”不用“走”

卖什么?非“负面清单”食品都行

哪里卖?由街道指定区域和时段

昨日,《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提请会议审议。草案修改稿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采取疏导为主的管理措施,只要办理简单的登记手续,就可以在划定区域或临时指定区域内生产加工经营。当然,食品范围也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

“只要目录里面没有的,就可以生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何德尧告诉记者,许可管理模式存在“挂一漏万”的可能性,草案修改稿的一大亮点就是把食品小作坊生产范围的“许可管理模式”修改成“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草案修改稿中列出“乳制品、罐头制品等食品”等5类食品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至于食品摊贩的经营范围,草案修改稿也采取了禁止性的规定,凉菜、生鱼片等生食海产品、改刀熟食等都在禁止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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