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安排食品生产监管交叉互查组对我县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交叉检查。
现场核查的企业、食品小作坊名单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监管系统统一随机抽取,在交叉互查组到达目的地实施检查前通知检查组,保证被检查单位随机性,检查结果反映当地食品生产、监管真实现状,以促进、提高食品生产、监管工作。
交叉互查组到达岳西后,检查了1家茶籽油、2家大米生产加工企业,1家湿面条加工作坊。对茶籽油生产企业,核查了企业生产经营产品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生产设备设施、容器是否落实非塑化改造,是否建立健全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体系,相关原料采购、投料、加工、销售等记录符合规范要求。对抽取的2家大米生产企业,核查了企业出厂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销售记录是否完整,企业对大米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碎米和黄粒米等处置措施和记录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是否存在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作为食品或者食品原料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1家面条作坊,核查了是否亮证照经营,加工场所“四防(防鼠、防蝇、防虫、防尘)”设施是否到位;生活区和生产区做到有效分隔;是否严格落实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履行索票索证手续;加工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检查组及时地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我局将按照要求,对存在问题企业逐项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