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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固定区域集中管理
编辑: 刘名鹏
罗愉流介绍,里水分局首先选择城区中心的新天地广场作为管理试点,并积极与市政、城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同时与食品摊贩经营者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最终确定了试点工作“四不原则”:一不影响小摊贩生意;二不影响城市形象;三不影响交通安全;四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秩序。规定小摊贩集中经营时间为每天17:30~24:00,17:30~21:00必须在划定区域内经营,21:00后,允许在相应区域内相对自由流动。
十九大开幕会,从“新”看报告!流动食品摊贩,是指在有形市场或者固定店铺以外以挑担、活动摊架或者各种车辆从事食品销售、食品现场制售的经营者。长期以来,流动食品摊贩往往给人一种脏、乱、差的印象。在广东,他们还有一个难以入耳的特殊指代——“走鬼”。摊贩们经常被城管“追着跑”,是食品安全的一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