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原辅材料验收检验管理制度》对原辅料新鲜度的异常情况处理要求是“整批不接收”,而《不合格原辅料、包装材料拒收、报废、返厂等处理办法》的要求是“让步使用”,二者不一致,且未对“让步使用”和“报废处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不符合GB 23790—2010中8.1条款关于企业应建立与原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相关的管理制度,确保所使用的原料和包装材料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