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召开特殊食品注册相关法律规范体系问题研讨会 来源: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 作者:匿名 日期:2017-12-25 16:42:34 浏览:1379
会场全景
2017年12月19日,特殊食品注册相关法律规范体系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三层会议室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出席并讲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张晋京致辞。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主持研讨会。
张鸣起副会长讲话
张鸣起副会长在讲话中强调,特殊食品注册管理是食品安全法治的重要环节。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包括特殊食品在内的食品安全,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判断,“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正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之一。2009年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作出规定,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特殊食品”专设一节,国务院2017年2月印发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要求“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制改革,严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加强特殊食品审评能力建设”。这一系列法规和文件为实行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加强严格监管提供了基本框架。
张鸣起副会长提出,加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离不开一整套完善的特殊食品注册法律规范体系。《食品安全法》修订以来,国家食药监总局先后针对三种特殊食品通过了注册管理办法,发布了一系列工作细则。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成立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以下简称“特食司”),明晰了行政管理体制,更有利于加强对特殊食品的实际监管。但同时也应注意全面评估法律规范实施的现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对相关法律规范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
张鸣起副会长强调,食品安全理论研究涉及多部门、多学科,要整合实务界和理论界的研究资源,组织法学界和其他学界的研究力量,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要继续发挥中国法学会自身的独特优势,团结带动更多专家学者,促进社会共治,为早日攻克食品安全治理难题建言献策。
张晋京专员致辞
张晋京专员在致辞中指出,从世界范围来看,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归为特殊食品同一大类,我国的法律制度可谓首创。这三种特殊食品具有不同的监管重点,保健食品是强调健康功效,其他两类是强调营养作用。对于这三种特殊食品的法律制度发展情况也是不同的。在国际上,联合国粮农组织对“食品目的”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现在更强调食品安全只是保障,食品的营养健康才是最终目的。我国的健康2030计划提出了营养健康的要求。
张晋京专员介绍了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4月成立特食司的工作思路以及特食司成立至今开展的主要工作,强调总局成立特食司就是要整合总局现有专业力量,对特殊食品的注册环节进行专门监管。张晋京专员期望专家在课题研究中能聚焦关键问题,在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组织下,对特殊食品注册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帮助进一步完善特食法律制度工作。
刘松涛处长介绍研究背景
与会专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