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
《关于2018年第47期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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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8年第47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28大类食品198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51批次,不合格样品3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项城市南顿青田华联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喜达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小面包,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1.3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虞城县鹏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禹州市万方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火锅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8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商丘市睢阳区杨记水产品经营店销售的1批次黑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70.3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4.登封市市区雪冰冷饮配送站销售的标称驻马店市润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玉米棒(雪糕),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0CFU/g、20CFU/g、10CFU/g、56CFU/g、15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商丘市睢阳区杨记水产品经营店销售的1批次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927.3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6.洛阳市洛龙区世纪隆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花果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菇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28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40g/100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7.武陟县群星集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温县源汇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薯淀粉(分装),霉菌和酵母检出值为22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CFU/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90000CFU/g、130000CFU/g、91000CFU/g、560000CFU/g、110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8.荥阳市崔庙镇世纪华联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开封市淇乐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绿豆口味冰棍,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2000CFU/g 、62000CFU/g 、51000CFU/g 、58000CFU/g 、48000CFU/g ,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25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500CFU/g 、670CFU/g 、990CFU/g 、1000CFU/g、85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9.汝州东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第二食品饮料厂生产的1批次汉斯菠萝啤,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20CFU/mL、410CFU/mL、490CFU/mL、390CFU/mL、370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0.漯河市源汇区铁锁海鲜店销售的1批次中华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29.7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15.8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1.汝州东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第二食品饮料厂生产的1批次汉斯菠萝啤,酵母检出值为960CFU/m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CFU/m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2.商丘亳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66.3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3.睢县秀莲万客隆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富贵人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富贵人生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6.1%vol,标准规定为49~51%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4.阳驿乡喜临门二店销售的标称商丘市华尔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6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5.许昌市嘉悦经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乡市双龙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牛奶提子沙琪玛,霉菌检出值为32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5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6.登封市市区雪冰冷饮配送站销售的标称洛阳乐雪冷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双绿豆,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0CFU/g、130CFU/g、72CFU/g、64CFU/g、6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7.商丘亳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中华鲟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38.7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8.睢县秀莲万客隆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富贵人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原浆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5.9%vol,标准规定为49~51%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9.大商集团商丘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梁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商丘市梅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贡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芦堡大宽鱼行销售的1批次草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23.2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1.柘城县银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虞城县秋收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麦炒面粉,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4MPN/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4MPN/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2.耀峰水产销售的1批次鲈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0.2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3.汝阳县城关大润发玛特时代广场销售的标称洛阳小不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豆鲜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98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4.睢县吉星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睢县鑫金罐头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菠萝罐头,柠檬黄检出值为0.005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5.漯河市源汇区巧玲鲜活鱼店销售的1批次草鱼,培氟沙星检出值为11.4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