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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连“转基因食品”都没整利索 “转基因人”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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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东西是以人类的力量不可以预防,也很难在事后补救的,我们能做的只有接受这种伤痛,并且试着与它和平共处,建立起自己在心理上的强大防线。

  在未来世界,车祸可能极为罕见,每年因车祸死亡人数甚至有机会少于10人。届时,真的有人因为车祸而死,恐怕也只能是类比地震等天灾,家属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责任人,不得不独自消化这个残酷的现实。

  那么,你能说我们对一个人类孩子做基因编辑,是要ta更适合人类使用吗?这怕不是从非洲食人族的角度来看问题。

  不论其成败、动机、后续影响——两件事所需要的决心、勇气和心理素质,完全可以相提并论。

  不过要是说起“转基因”,“吃瓜群众”们恐怕就更熟悉,而且更觉得科学家不可理喻了。

  人人生而平等,是不论其家境贫富,也不论其人种,性别,血型,性取向,所操语言,智商水平,以及是否具有先天缺陷。

  “改革”是对伦理问题的中国解释

  一般来说,我们将这种在长相、智力以及其他方面的生来不平等,作为一种不可抗力的后果。有神论的国家会认为这是上帝或真主的安排,即使是无神论,也会把它当作是地震、洪涝一样的天灾来看。

  也因此,这样经过多次实验的转基因技术,才称得上是千锤百炼,在严格的验证之后,最终达到适合工业化大生产,足够安全有效,适宜人类使用的程度。

  与此相关的一个例子是自动驾驶带来的伦理问题。当自动驾驶的正确率到了可以上路的时候,显然,系统偶尔还是会发疯的,机器可能还是会失灵的,或者是出现现在意想不到的状况。

  只是,基因编辑技术和整容相比,有一个最根本的不同——基因编辑的结果一般来说都是可以遗传的。人类现在对 CRISPR 技术的利用程度还非常原始,远没有到给繁殖增加一个“开关”那么发达的程度。

  现已成熟的母婴阻断,仅仅能做到让HIV感染者的孩子健康出生,而不能让他们至少拥有一个可以确定的未来——一个他们绝不会感染艾滋病的未来。

  这种先天差异最重要的表现就是,现在俨然成为一个“看脸的社会”。不管你怎样努力,都会因为容貌的差异,而体会到人情冷暖的重大区别。小时候就受到歧视的孩子,甚至会拥有伴随一生的心理阴影。

  CRISPR 技术现在已经不算是最前沿的科学话题,通过大量科普(韩春雨事件在其中功不可没),已经到了像我一个文科生都能来插一脚评论的程度了。

  这次“人体实验”是怎样通过了国内医学伦理评审而最终实施的,也就成为事件最大的关注点所在——而无关所谓“中国科学家技术实力超英赶美”什么的。

  你可能觉得整容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真去选择整容的人,他们日常生活承担的代价之大,远高于做整容要承受的代价。

  这其中的问题在于,当我们在说“转基因食品”更好,更适合人类需求的时候,我们并不是把被“转基因”的动植物作为跟人类同等地位的个体来看待的。

  这种种情况的累积,并非只是偶然或无意义的文字堆砌,而是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事情会这样发生。

  有人担心,“转基因孩子”会在班上受欺负;但如果说这些“艾滋病”的孩子本来就很可能受欺负,再加一个“转基因”的头衔并不会让他的境遇更恶劣。

  而不管是先吃螃蟹的人,还是之后大家都担心的有权有势的人,共同造成了一部分人比另一部分人,更早通过基因编辑“变美变聪明”的局面,这个原本是用来救济生来不平等的方法,必然会造成更大,更本质的生来不平等。

  这项技术并非中国独有,或者是中国完全领先于其他国家,而是说国外其他地方没有做,只是单纯的因为他们认为技术不成熟,从伦理角度过不去。

  再说了,我们也会忠实的保留那些未经人类之手编辑的“非转基因”的种子,既满足一部分“反转”的消费需求,又存在所谓的“种子库”当中,以防将来人类的需求出现变化,或者地球环境变化的时候,我们还能从之前造物主指定的起点重新开始,再一次去选育到那个时候更适合人类需要的作物。

  “人民网深圳11月26日电:来自中国深圳的科学家贺建奎在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召开前一天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这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也意味着中国在基因编辑技术用于疾病预防领域实现历史性突破。”

  但是越往下看,这件事情为真的可能性,和它的荒诞之处一同开始增加。

  我认为,作为广义的伦理争议的一个大的子集,公平问题是绝大多数中国人都能完全理解的——毕竟,人类社会的“终极进化形态”共产主义,就是为了解决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问题。

  文/航通社

  我严重怀疑,实验招募HIV感染家长做其中一部分被试,就是利用了这些人绝望的心理,为的也是“逆天改命”,实现对这些家长的“公平”。

  所以,基因编辑带来的性状改造将会是“世袭”的。冒着后代发育畸形,或者其他什么不可知的风险,最早尝试生一个“转基因人”的家长,万一真的实验成功了,可以说就是“富贵险中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这样做属于逻辑上的自相矛盾吗?既然不能给人用,为什么就可以给人吃呢?

  所以看这个问题,一定需要寻找一个就算是以中国话语,也能够讲清楚说明白的角度。

  来源:航通社(lifeissohappy)

  他们和他们的家长,做手术的医生等等,只会被施加以史无前例的仇恨。甚至不夸张的说,千百年来人们因各种不可抗力所忍受的苦难,都会变本加厉的施加到这个人身上。

  很多想把此事包装成为一个先进典型的国内记者们,可能也是抱持着同样的想法。因为在历史上又不是没发生过:八九十年代人人脑袋顶着个“信息锅”,世纪之交各种“中华鳖精”、“珍奥核酸”都是央视广告标王,这种事情可以说从来就没有走远。

  中外对照时,若是使用了两套不能兼容的话语和评价体系,这种根本上的冲突,很难通过让“后进”一方掌握现代的科学技术和研究方法,并且试图与国际接轨,就能够弥合。这是意识形态的深层次差异,就像很多原本对华友好的美国智库,都逐渐的意识到中美全面竞争难以避免一样。

  批准本次实验的伦理委员会从属于一家所谓的“莆田系”医院,这家医院的地点在深圳。做实验的是南方科技大学的一位教授——这家学校刚成立的时候,曾经以一种跳脱体制的姿态饱受外界关注和期待。教授有自己的公司,既不缺技术,又不缺钱,缺的可能只是找个伦理委员会的一声令下。

  一开始,这看起来像是又一个谎言。

  据《新京报》报道,本次“基因编辑”实验给家长的《知情通知书》上写的是这是一个“艾滋病疫苗”实验。虽然实际孕育孩子的家长不一定是HIV感染者,但招募不愿孩子染病的家长,想来相当“合情合理”。

  当一个经过国家测试的自动驾驶设备出了事故,死了人,那是造车厂应该负责,还是设计软件的工程师应该负责?是负责年检的国家部门负责,还是购买这辆车的车主应该负责?

  我们将每一个由人类所生养的胚胎,视为同等具备人权的个体,他们都是这个星球上的最高主人。他们按照联合国公约的规定和现代大部分国家的共识,理应拥有生而平等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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