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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批准蔓越莓提取物粉等产品作为新型食品投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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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18年10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8/1631、(EU)2018/1632、(EU)2018/1633条例,批准蔓越莓提取物粉、牛奶乳清蛋白分离、精制虾肽浓缩物作为新型食品投放市场。

 

  部分修改如下:

 

  将蔓越莓提取物粉、牛奶乳清蛋白分离、精制虾肽浓缩物列入实施法规(EU)2017/2470中建立的授权新型食品的清单中。

 

  1、蔓越莓提取物粉的最高用量水平为指令2002/46 / EC中针对成年人定义的食品补充剂350mg/天。

 

  2、精制虾肽浓缩物的最高用量水平为指令2002/46 / EC中针对成年人定义的食品补充剂1200mg /天。

 

  3、牛奶乳清蛋白分离物的最高用量水平如下表。

指定食品类别

最高水平

法规(EU)No 609/2013中定义的婴儿配方奶粉

30mg/ 100g(粉末)
      39 mg / 100 mL(复原)

法规(EU)No 609/2013中定义的后续配方奶粉

30mg/ 100g(粉末)
      42 mg / 100 mL(复原)

法规(EU)No 609/2013定义的用于控制体重的总膳食替代食品

300 mg /天

法规(EU)No 609/2013中定义的特殊医疗用食品

幼儿 58 mg /天
      3-18岁的儿童和青少年,380 mg/天
      成人610 mg /天

指令2002/46 / EC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

幼儿58 mg /天
      3-18岁的儿童和青少年,250 mg/天
      成人610 mg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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