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清正、君康人寿承诺,若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拥有目标公司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新余清正和君康人寿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若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拥有目标公司权益的时间超过12个月,则新余清正和君康人寿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2.09业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