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去年大会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521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审议过程中,认真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及时提出了议案审议结果报告。
(三)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调研工作。从2016年开始,全国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陆续展开,有9亿多选民将参加选举,直接选举产生25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我们研究提出了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
(二)统筹推进社会、文化等领域立法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制定中医药法、社区矫正法,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红十字会法。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在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方面,制定国防交通法,修改现役军官法等。在推进反腐败立法方面,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研究修改行政监察法。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等。
常委会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24份专题调研报告,涉及财政经济、教科文卫、节能环保、民族侨务、养老服务、“三农”、粤港澳合作等诸多领域,为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供重要参考,也为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做了必要准备。
常委会把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作为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一是研究提出《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2015年6月,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2月,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这在人大监督工作方面还是第一次。二是研究提出《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审议职业教育法、水污染防治法两个执法检查报告分别开展专题询问,拓宽了专题询问的范围;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专项工作报告,参加常委会联组会议,回答询问、听取意见,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会议。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认真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全国人大机关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在全国人大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常委会加强对各专门委员会的领导,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各专门委员会结合实际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落实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代表工作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继续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一年来,有37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00多名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活动,600多名代表分别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
(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充分肯定国务院及有关方面的工作,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