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当事人上海南郊宾馆有限公司从上海蔡源食品有限公司以50元/桶的价格购进“Simplot?TRUE RECIPE?Mashed Potatoes”土豆粉用于菜肴装饰原料,上述土豆粉属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违法所得,207年1月11日,现场查见的1桶“Simplot?TRUE RECIPE?Mashed Potatoes”土豆粉价值50元。综上所述,我局认定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的行为按无违法所得论处,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主要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