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健康生活从口开始》:介绍三种优质健康食品品牌及其应用方法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食品品牌 > » 正文

"毒牛油"无碍天味食品IPO过会 原供应商法人被判死缓(2)

浏览: 来源:
ipz-225 妖兽召唤师 雨后故事邪恶动态图 yy老李 iene-300 动画美女 小暮花恋ed2k 朱音 ゆい 薄煕莱 619观察网619 大城和香

根据(2014)安市刑一初字第55号《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9 年1月至2013年5月期间,金安食品违反规定,用无生产许可、无卫生检验、无质量鉴定的牛屠宰后废弃的非食品原料熬制成半成品牛油、毛油,且将该等毛油、半成品牛油加工成“食用牛油”并对外销售,金安食品被判决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罚金3.46亿元,且金安食品合计228.66万元赃款予以没收及用于作案的生产设备全部予以没收并销毁;法定代表人韦明金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副总经理袁隆九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汪洪波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用于作案的工具湘EI9260红色徐工牌大货车依法没收。前述案件一审宣判后,金安食品及韦明金、袁隆九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前述案件尚未进行终审判决。

发审委会议针对该问题提出询问:司法部门认定发行人原供应商金安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发行人认为牛油精炼的主要工艺可使其以不合格的原材料毛油生产出经检验合格的成品牛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目前金安案件处于重审二审阶段,法院判处金安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否涉及发行人,发行人是否存在被补充侦查或单独立案的可能性和风险;(2)2013年5月前,金安食品为发行人原材料牛油供应商之一,发行人2013年5月未再向金安食品采购成品牛油的原因,2013年10月才知悉金安事件的合理性,前次发审会取消的具体情况,撤回原因是否已经消除,相关事项是否在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3)选取牛油供应商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制度,发行人2017年3月与注册资本1880万元的青州市盛吉油脂有限公司停止合作,称该公司规模较小且距离较远,不便于实施抽检、飞行检査等供应商管理措施的合理性;(4)不合格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关系,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公司《产品召回管理办法》适用的范畴,发行人如何防范和避免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食品安全卫生风险,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是否能保证各项原材料的食品安全要求,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5)申报招股说明书是否就金安事件相关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进行充分披露;(6)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食品安全事故,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相关产品质量问题是否损害消费者健康、是否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进行了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天味食品与金安食品诉讼难了

2015年7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双流民初字第378号显示,原告天味食品诉称,原告与被告金安食品于2013年初签订《采购合同》,约定由被告向原告供应牛肉、牛油(液态),合同有限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26日期间,原告向被告累计支付货款14938037.50元(含2012年原告应支付给被告的货款2033770.46元),被告累计向原告供货1257660㎏,按照订单下达时市场单价折合人民币共计11794269元,被告尚有1109998.04元未供货。2013年5月22日,原告向被告下达200000㎏的牛油(液态)订单(折合人民币1720000元),交货时间为2013年6月2日,被告于当日回传确认。2013年6月2日,被告未按照订单规定时间向原告交付货物。由于合同约定乙方迟延交货,应向甲方每日支付该违约批次货款总额的2%违约金,该约定违约金过高,原告主动调减为按退还预付款金额1109998.04元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截止起诉之日的违约金为286934.50元。原告经向被告催收退款未果,故原告诉请判令被告退还原告预付货款1109998.04元;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应当交货之日起即2013年6月2日起至预付款全部退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金安食品书面答辩称,近年来,被告的确与原告进行合作,给被告供应牛油,双方具有经济上的往来。2013年5月,被告法定代表人韦明金因涉嫌刑事犯罪,公司经营即处于瘫痪状态,与原告的买卖合同关系也相继中断。另外,2013年5月,韦明金被刑事拘留,公司文件资料被公安机关扣押,其中就有被告与原告进行牛油买卖交易的合同、订货单、发货单及财务往来凭证等。因此,被告供货义务履行完毕与否,是否还应返还原告货款,具体金额是多少等问题,被告无法查询和核实。

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法院判决:金安食品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发行人预付货款111万元并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

天味食品虽然赢得了官司,却在执行阶段遇到了麻烦。

2018年12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川0116执恢217号之一显示,申请执行人天味食品与被执行人金安食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双流民初字第37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金安食品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5亿巨资买理财 三年分红3.6亿邓文夫妇分得3.1亿

2015年3月、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11月、2018年5月,天味食品分别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分红2677.28万元、3044.03万元、5501.25万元、18591.75万元、5949.36万元。合计分红3.58亿元。

长江商报报道指出,实控人邓文夫妇合计持股87.48%,据此计算,邓文夫妇获得分红3.13亿元。

此外,2017年度,天味食品分别进行了三季度、年度分红,分红金额分别为1.86亿元、0.59亿元,合计分红2.45亿元。一个季度分红1.86亿元,突击分红意图明显。

2015年-2018年1-6月,天味食品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3亿元、3.5亿元、4.58亿元、5.04亿元,主要为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鉴于在报告期内大手笔分红及巨额资金买理财产品,天味食品上市募资的必要性饱受质疑。

募资扩产背后:产能利用率下滑至62%

天味食品招股书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全部达产后,按规划每年将新增产能3.80万吨。但实际天味食品产能利用率未达70%,2018年上半年降至62%。

2015年-2018年6月末,天味食品主要产品合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9.43%、63.16%、65.03%、62.44%。

2017年净利下滑近10%

2015年-2018年1-6月,天味食品营业收入分别为8.69亿元、9.84亿元、10.66亿元、4.7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42亿元、2.03亿元、1.84亿元、0.73亿元。

天味食品2017年增收不增利,营收保持增长,但净利润下滑9.36%。

天味食品招股书指出,2017年度期间费用上升,净利润下降主要受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金额较大影响,不考虑股份支付因素,净利润仍有所增长。

经销商数量两连降

2015年-2018年1-6月,经销商渠道销售占天味食品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26%、91.83%、88.17%、84.55%。

报告期内,天味食品经销商渠道销售占比有所下滑,但仍保持84%以上。

天味食品经销商渠道销售占比下滑的背后是天味食品经销商数量自2017年开始连续下滑。

2015年-2018年1-6月,天味食品合作的经销商数量分别为752家、786家、769家、751家。

2017年天味食品经销商数量净减少17家,2018年1-6月再净减18家。

综合毛利率超同行 火锅底料毛利率高于颐海国际

2015年-2018年1-6月,天味食品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7.17%、39.45%、40.29%、38.28%,同行均值分别为35.33%,37.34%、37.79%、37.43%。

天味食品综合毛利率超过同行。单就火锅底料毛利率来看,天味食品火锅底料毛利率也高于港股上市公司颐海国际。

2015年-2018年1-6月,天味食品火锅底料毛利率分别为39.33%、40.75%、38.79%、36.96%,颐海国际火锅底料毛利率分别为34.10%、37.60%、36.20%、34.92%。

进入论坛 我来挑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