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苏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天邦股份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一、重要提示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1,592,17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07%。
同意股份数:441,592,17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07%。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9,092,88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852%。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同意442,51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18,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同意442,51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议案3.00 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3.04。候选人:关于选举陈新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40,018,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14.01。候选人:关于选举许萍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441,592,17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07%。
议案4.00 关于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1.00 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1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42,518,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604%。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1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承义证字[2019]第92号《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同意股份数:441,592,17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07%。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议案2.00 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5.02。候选人:关于选举曹振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39,092,88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852%。
议案12.00 关于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0,019,23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10%。
总表决情况: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同意40,018,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
14.02。候选人:关于选举张晖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442,51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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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5.00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6.00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关于选举张邦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9,092,88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852%。
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41,592,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80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6,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40,018,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乌江工业园通江大道;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9,092,88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8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同意股份数:39,092,88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852%。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18,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14.03。候选人:关于选举鲍金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情况
(责任编辑:DF381)
同意40,018,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议案9.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1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15.01。候选人:关于选举张炳良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39,092,88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852%。
同意40,018,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13.04。候选人:关于选举陈新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2。候选人:关于选举盛宇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1。候选人:关于选举张炳良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441,592,17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07%。
议案1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候选人:关于选举张邦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7.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4.01。候选人:关于选举许萍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39,092,88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852%。
13.02。候选人:关于选举盛宇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9,092,88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852%。
同意40,018,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编号:2019-060
议案15.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40,018,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议案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邦辉;
14.03。候选人:关于选举鲍金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41,592,17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07%。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1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同意股份数:441,592,17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07%。
同意股份数:39,092,88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852%。
四、提案审议情况
同意442,51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同意442,51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