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组织开展质量比对研究,提升产品质量。(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七、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组织制定我省2019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强化风险监测和隐患的通报交流。(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检测技术支持,组织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屠宰场等环节监测抽检力度,开展畜禽产品、水产品中环境污染物等安全风险评估。(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完善食品抽检工作制度,加大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等项目抽检力度,强化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核查处置,国家、省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加强评价性抽检分析和结果应用。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完成不少于55万批次食品抽检任务,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每千人5批次。对不少于2000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以蔬菜类、水产品类和肉类为主的快速检测,及时公示快速检测信息,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到100%,全年快速检测不少于800万批次。(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完成库存政策性粮食质量大清查工作,加强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储存质量安全监管,对检查发现的超标粮食,督促各地有关单位和企业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置。(省粮食和储备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粤港澳检验检疫合作交流机制,持续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大力打击食品走私,防范进口食品安全风险。(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负责)
开展食用林产品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省林业局负责)
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重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发挥“智慧监管”作用,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加快养殖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村镇率先推广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体系,指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标识制度,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发展,创响一批“粤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规范肉制品生产过程管理行动。(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支持食品生产企业改造提升质量检(监)测等技术体系。(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大力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加强冷链物流研究,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冷链信息化建设步伐。(省商务厅负责)
组织实施广东省重点研发领域计划“食品安全”重点专项,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攻关。建设一批食品安全监管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省科技厅、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粮食收购企业提升入库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
九、深化食品领域“放管服”改革
简化市场准入审批流程,大力推行电子化、网络化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数据库,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运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推行对低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深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二分之一。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对新业态、新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提高公众科学素养,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加大食品、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和识骗防骗意识,增强公众消费信心。(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对食品企业、法人和从业人员的法律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增强遵法守法意识、诚信意识。(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宣传贯彻《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投诉举报和奖励机制,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积极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传。(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
贯彻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培训及评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继续做好主要输入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标准的收集、整理和宣贯,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技术支持。(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负责)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