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目前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测算,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亦可使用该担保额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3月20日下午16: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担保方: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投资概述
2020年3月11日
2020年3月11日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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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分别对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日期:年月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刘晓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