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知,预告废止的10项卫生标准包括:《乳品类卫生标准》、《罐头食品类微生物卫生标准》、《冰类微生物卫生标准》、《婴儿食品类微生物卫生标准》、《冷冻食品类微生物卫生标准》、《包装饮用水及盛装饮用水微生物卫生标准》、《饮料类微生物卫生标准》、《生食用食品类卫生标准》、《生熟食品和即食食品类卫生标准》及《液蛋卫生标准》,将配合《食品中微生物卫生标准》的实施,将于2020年7 月1 日废止。各项标准的废止理由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