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内容一是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许可工作总体开展情况,生产许可保持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二是食品生产小作坊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总体情况,申报示范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监管及整改情况;三是县级食品安全部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食品生产日常监管检查数据综合业务平台录入情况。督导中坚持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不低于当年许可数量30%,示范小作坊按照不低于当年创建验收数量20%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