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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网上交易是信息技术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新的交易方式,是电子商务的一种重要模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文件精神,推动网上交易健康发展,逐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帮助和鼓励网上交易各参与方开展网上交易,警惕和防范交易风险,商务部现发布《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质检总局制定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为了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下简称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绿色发展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服务电商企业绿色发展,引导电商企业提高绿色发展能力,积极探索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企业发展模式,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的安全与召回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