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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各部委发布的保健食品相关法规汇总【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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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8〕41号)

关于保健食品延续注册申请人主动提交名称地址变更材料的通知(第一批)


总局关于实施《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2016年第103号)
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国食药监许[2011]129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的公告 (2020年第4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的公告


关于印发核酸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27号)

关于规范保健食品技术转让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71号) 
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6〕68号)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
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为保障保健食品的安全,加强监督管理,国家部委出台了相关法规,食品伙伴网特汇总于此,仅供参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养殖梅花鹿及其产品作为保健食品原料有关规定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4〕242号)

总局关于实施《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6〕81号)
总局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2018年第23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公告 (2019年第29号)


总局关于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告(2017年第68号)







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总局办公厅关于保健食品延续注册审评期间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特食管函〔2018〕202 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 (2018年 第33号)




总局关于保健食品延续注册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2号)

关于限制以甘草、麻黄草、苁蓉和雪莲及其产品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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