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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食品药品“行刑衔接”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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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药安全是根本的民生问题。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能否有效衔接,是重拳打击食药犯罪、保障食药安全的关键。目前食药领域行刑衔接效果欠佳,本文从目前食药行刑衔接的立法及实践现状入手,结合实际数据与案例,提出两法衔接存在问题及对策供大家参考。

我国《刑法》将食药犯罪主要涵盖在第二编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

《行政处罚法》、《刑法》、《食品安全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分别对两法衔接的操作规程作出规定

  (一)行刑衔接立法现状

  1. 陕西省2014年5月18日~2015年5月18日1年内法院审理判刑的食药案件,全省全年共23起,由食药部门移交案件10起。

  (二)行刑衔接实践现状

  “行刑衔接”的现状

当下食品药品“行刑衔接”问题与对策

  程序上,《行政处罚法》、《刑法》、《食品安全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分别对两法衔接的操作规程作出规定,为两法衔接提供了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刑法》将食药犯罪主要涵盖在第二编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行政法主要涉及《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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