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草案)
省法制办主任王学成分析称,去年的政府立法工作呈现出三个新特点:一是立法难度增大,首创性、创新性立法项目增多。比如《广东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服务规定》,是全国首部保障区域合作的立法,在全国没有可借鉴经验;二是立法进度要求更高;三是修订项目呈增多趋势。去年省政府共有修订项目8项,相当于新制定项目数量的62%。
难度增大、进度要求更高、修订增多
3.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为尽快增强各市立法能力,省人大与省委党校、高校联盟、立法基地合作,举办两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对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政府法制局的立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对各市制定的第一个法规开展点评,目前已经对佛山、中山、惠州、肇庆市的4个法规进行了点评,推动各市总结经验,提高立法质量。
●南方日报记者 骆骁骅
省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这17个市普遍面临经验、人员不足、人才缺乏、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和困难,考虑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的不同特点和需要,确定了分类分批实施的具体步骤,分3批确定了17个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
去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正式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意味着全国所有的设区市都拥有地方立法权。在广东,则有17个市新获立法权,根据省人大的透露,截至今年5月底,省人大常委会已经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共21件。各市已提交审议的法规有11件,准备报请批准的有2件。
6.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
9.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已批准21件法规
9.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政府立法去年进展如何?省法制办的数据显示,在去年省政府制定的规章计划中,新制定项目13项,预备项目11项,修订项目8项,其中涉及全面深化改革制度保障的10项,占31.3%;涉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8项,占25%;涉及保护资源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8项,占2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公民权利保护的6项,占18.7%。
政府立法呈现三特点
2016年拟审议法规案
据统计,今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共48件,加上去年结转的法规案21件,总计69件。此外还有预备项目46件。这些立法项目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其中涉及城市环境与管理方面27件,涉及环境保护方面16件,涉及历史文化保护方面6件。
11.广东省国防教育条例(草案)
10.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草案)
6.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2.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12.广东省供用电条例(草案)
7.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8.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4.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
15.广东省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草案)
14.广东省荔枝产业保护条例(草案)
10.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3.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草案)
15件提请初次审议法规案
2.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
5.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10件继续安排审议法规案
1.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条例(草案)
8.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
1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草案)
1.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
7.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设区市立法分3批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