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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为赚钱竟在炸鸡中放有害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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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一批非法添加的餐饮单位,其中北京城小有名气的西便门美式炸鸡店因在制作过程中添加罂粟壳而被通报。随后,店老板谢士荣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院批捕。

今天上午,西城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谢士荣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后,谢士荣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被二中院驳回。

据西城检察院介绍,自2015年3月至案发前,犯罪嫌疑人谢士荣在经营北京谢士荣炸鸡店过程中,为了获取经济利润,在明知罂粟壳不能添加用于食品生产的情况下,仍从安徽老家购进罂粟壳作为调料腌制炸鸡后进行销售,日售炸鸡约100斤,纯利300多元,去年3月至10月销售量约10吨。经计算8个月获纯利6万余元。

经检察院调查得知,谢士荣在制作炸鸡前,先要对鸡肉进行腌制,即将调料包放入60斤的卤水中煮沸,待卤水晾凉后再放入鸡肉进行腌制。而整个腌制过程,看似并无问题,但调料包却被谢士荣加入了罂粟壳。

2015年10月30日,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谢士荣炸鸡店进行抽检后,鉴定出谢士荣炸鸡店内销售的炸鸡成品以及腌制的生鸡、腌制料、炸鸡用油均检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

2016年1月22日,谢士荣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谢士荣对自己在炸鸡里放罂粟壳的事实供认不讳,据谢士荣此前供述称,他从安徽老家集贸市场的流动摊贩处购买了罂粟壳。此后,每隔十天半个月他都会在调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罂粟壳。

“腌制鸡肉用的卤水大约1个月才会换一次。而使用罂粟壳腌制炸鸡后,炸鸡店的顾客明显比原来多,还出现了很多老顾客,销售形势大好。”谢士荣表示自己知道食用加入罂粟壳的食品会成瘾,但他认为少吃也许对人体健康没多大影响。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谢士荣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侵害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谢士荣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从轻处罚。

西城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后,谢士荣不服上诉。他说他不知道购买的调料中有罂粟壳,也不知道何时将罂粟壳作为调料使用,他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对其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他的辩护人认为,谢士荣没有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牟利的主观故意,他添加罂粟壳的时间跨度短、数量微、获利少,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他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不合格后积极整改,且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谢士荣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及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均供述自己明知购买的调料中有罂粟壳,且对人体有害,仍将其作为调料腌制鸡肉、制成成品予以出售,另有检验鉴定结果佐证,故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谢士荣明知购买的调料中有罂粟壳,并作为调料使用,说明其主观恶性大。

综上,二中院驳回谢士荣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起案件中,通过谢士荣的悲剧,也给广大的群众上了一课,尤其是给了广大从事食品生产的商人上了一课。每个人都应该知法懂法,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事情不要做,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将会得到法律的制裁,等到那时,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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