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集中检查活动
日期: 2016-09-20 浏览次数: 来源: 山东省临沂市民委 字号:[ ]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集中检查活动中,各县区普遍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党的民族政策、《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以及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将《规定》印刷成册,分发给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引导他们自觉依法诚信经营,促进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营造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清真食品供应,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中秋节前,山东省临沂市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
二是强化监管,集中检查。各县区以各综合性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各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厂家,商场、超市专柜及各类清真饭店为重点,进行了集中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重点围绕是否符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是否申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清真标识、是否符合清真食品流通经营环境相关规定等问题,坚决清理、查处和取缔“清真食品不清真”的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集中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扎实做好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各县区普遍成立了由民族宗教、统战、食品安全、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参与的清真食品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加强了对集中检查工作的领导。有些县区还建立了清真食品安全生产义务监督员制度,注重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力量,加强对清真食品管理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