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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口味”食品不能带上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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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口味”食品不能带上地铁

3月1日起,东莞市首部地方规章《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羊城晚报记者 王俊伟 摄

文/羊城晚报记者余宝珠

今天,从2015年起取得地方立法权的东莞将迎来其首部地方规章《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根据计划,今年5月,东莞首条轨道地铁2号线将开通运营。但从新规看来,未来在东莞乘坐地铁,各种规矩还真不少。

之前被热议的“重口味食品不能上车”等条款现在已经确定下来了,爱吃榴莲、爱买榴莲的市民,恐怕无法在搭乘地铁的时候带上这一“重口味食物”了。记者了解到,根据这一规定,不仅重口味食品不能上车,除了导盲犬之外,其他各种宠物、家禽等动物也是不能随同上车的。

危害轨道安全将重罚

记者了解到,这个新规经公示和修改后于今年1月底发布,并于3月1日正式生效——这也是东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个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新的法规设立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规定了保护区范围界定、限制作业类型和准入要求以及日常保护等方面进行要求。其中,控制保护区为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直升电梯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和车辆基地用地范围外侧十米内;城市轨道交通过江、过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一百米内。而特别保护区则范围更小,要求更严格。

根据规定,地铁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直升电梯等外侧10米内不得堆放和晾晒杂物,50米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根据新规,如果危及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可对涉事组织最高罚款10万元,对个人最高罚款1000元。

榴莲不能带上车

而之前广被市民关注的禁止“携带异味水果”这一规定,在落定的新规中依然存在。记者了解到,在新规第三十五条,禁止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中的第七条,就是“携带严重异味水果(食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影响车站或列车环境卫生的物品”。

东莞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2月29日回应记者表示,规定中指出的严重气味水果,主要指的是榴莲及引起其他乘客不适的气味。据介绍,禁止行为包括乱摆卖,随地吐痰、便溺等,而违反相关规定则是要受到处罚的。“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这些行为是禁止的,将由市城管局来处罚”,相关负责人指出,地铁的管理不仅有列车管理人员,还会协同公安人员及城管人员,所以违反相关规定都有法可依,有据可罚的。

解疑释惑

问题1、乘客进站需要过安全检查吗?对携带违禁物品进站者会如何处理?

交通部门回应:需要,2号线重点车站(东莞火车站、鸿福路站、西平站、虎门火车站)采取常态化安检,其他车站节假日及其特殊时期启动安检的模式;安检单位依法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危险品的乘客,应责令出站;拒不出站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问题2、乘客对轨道交通的服务不满意怎么办?

交通部门回应: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会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接受乘客投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乘客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余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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