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案手段趋向新颖,犯罪行为日益隐蔽。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监管和侦查,借助科技手段研制出检测“合格”的食品;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工业原材料、有毒有害添加物对食品进行保鲜、调味、着色,伪装成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这些手段导致监管部门难以及时发现不法行为。
据了解,不法分子很少留下证据,这给执法机关追查犯罪源头设置了重重障碍。另外,部分案件在侦查过程中还会受到地方保护势力的干扰,打击难度较大。
浙江省台州市也出现过类似案例。王魁顺、李桂花夫妇在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沙田小区家中生产皮蛋时,为了追求卖相加入工业用硫酸铜。王魁顺夫妇用这种方式共计生产皮蛋5万余只,价值4.3万余元,并将部分皮蛋销售给他人。2012年7月4日,该加工点被查获,执法人员查扣皮蛋2500公斤、工业用硫酸铜21.5公斤。
在依法从严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同时,浙江法院还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者的责任追究。在新昌特大“问题胶囊”系列案中,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依法追究了时任新昌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业务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的刑事责任。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多发
记者了解到,今天上半年,浙江省开展了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采取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的方式深挖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其间,浙江全省行政立案1.16万起,涉案金额5080.68万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2起;公安部门立案152起,涉案金额1089.17万元,破案112起,打掉“黑窝点”“黑作坊”等815个。
据介绍,家庭作坊式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涉案人员多为夫妻、父子等家庭成员,有的会雇佣少量工人。这些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对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这些被告人的作案方式主要包括工业松香褪毛、双氧水漂白食品等违法添加或超范围、超限量滥用添加剂等。
记者发现,在浙江省法院审结的食品安全案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占到了八成以上。
同时,由于电子商务交易成本低效率高、互联网监管相对薄弱等原因,网络广告、网站宣传、网店兜售逐渐成为危害食品安全不法分子的重要销售平台,同时,快递运输成为重要的流通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