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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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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整治氛围。整治行动期间,各市至少召开2次、各县至少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专项行动部署及成效。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列,积极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市场综合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14号),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决定,自2014年9月起,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传    真:0351-3581519

 

 

 

 

  (二)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要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重点对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小摊贩,并将农村地区食品流动摊贩或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的游商纳入监管范围,开展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的,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及其他地区或监管部门的,要依法及时通报或移送有管辖权限的监管部门。要通过宣传培训、现场观摩、示范店创建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落实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和食品原料的把关责任和义务,规范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

 

 

  各级各相关部门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整治工作方案,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启动专项整治的信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新闻媒体、基层监管机构、学校等平台,以海报、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组    长:赵光国  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监局局长

  组  长:魏  星  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

  12月10日前,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内容主要包括今年以来的整治措施、工作成效、典型案件等,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省食安办将于12月中旬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予通报。

 

 

 

  领导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办公室主任刘建国(兼),副主任王  飞、魏  星。

  (四)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加大对农村地区或面向农村地区生产销售的食品以及高风险、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和处置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夏秋季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二﹝2014﹞94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农家乐、集体用餐、学校食堂、农村食品配送车等重点业态、场所和对象的监督检查,通过市场整治和示范引领,逐步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

  省工商局负责侵权仿冒整治工作。

  第五组,案件督导工作组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认真对待,结合当地农村食品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组,细化部门工作任务,明确整治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要通过集中整治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威慑、营造氛围。

 

 

  (三)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和对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将食品标签标识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严肃清除一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组,生产环节整治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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