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12批美国宝氏麦片被销毁 不合格品牌网上仍有销售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食品品牌 > » 正文

“双十一”还未到 网购投诉已增多

浏览: 来源:

“双十一”将至,网络购物优惠广告五花八门,备受年轻人追捧的各类服饰、电子产品、进口食品等更是热销。但网上购物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常常会遇到取证难、认定难、维权难等情况。因此,网购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理性消费,不要因商品价格便宜就被冲昏头脑,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避免出现商品与实际描述不符等问题;二是要选择大型、正规的网络购物平台,关注消费者对网店的评价,符合规定的网站会在其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醒目位置公开网络标识、营业执照或电子链接标识;三是应保留好消费订单信息或消费凭证,包括相关商品规格、型号、功能和价格等信息页面,商品交易(订单)页面,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生问题及时投诉。

早报讯(记者李心雨通讯员曾庆光蔡惠娜)11月11日即将来临,借着“双十一”购物潮,许多网上购物平台的促销活动接二连三地开始了,随之而来的网购消费投诉也增多了。记者昨日从厦门思明区工商局了解到,今年10月20日至11月5日,仅该局就受理有关网络购物纠纷投诉29起,而去年同期为15件。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拖延送货、拒绝7天无理由退换货、拖延维修等售后问题,产品质量有瑕疵、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以及对促销活动做虚假宣传等广告问题。

10月16日,郑小姐在天猫一商家处花1800元购买了一台家用制氧机,使用中却发现机身不稳而且异响很大。第二天,她赶紧联系客服要求换货,对方同意换货,可是她将制氧机寄回去后,却迟迟没收到新的制氧机。她几番联系商家,对方都说马上寄出,一拖就是半个多月。

要求退货却遭拒

明明答应要换货

买到冒充全新机

前天,她再次联系商家,此次商家却称因“双十一”即将来临,需要寄出去的商品多,让她耐心等待。郑小姐再也不能忍受下去了,拨打12315电话寻求工商部门帮助,在思明工商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昨日商家告知已重新给郑小姐发了一个制氧机。

当邓女士收到玉镯后,发现玉镯和商家宣传图片中的颜色和款式差别很大,邓女士对该款玉镯很不满意,她马上和客服联系要求退货,商家却以图片只是宣传需要,购买以实物为准拒绝退货,无奈邓女士求助工商部门。在思明工商人员的调解下,昨日商家终于同意给予消费者退货。

10月15日,陈先生花3200元在手机网站上购买了1部全新的品牌手机,第三天他收到了手机。没想到手机使用5天后,就无故出现死机和无法开机故障。售后保修时工作人员查看后告诉陈先生,这部手机的激活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也就是说这部手机已经用了一年多了,而使用超过一年的手机无法保修,若要维修要另外收取费用。陈先生听后大吃一惊,怀疑该网站卖给他的不是新手机,就与网站销售客服联系要求换机,对方却以手机销售后已被拆开过,无法换机为理由拒绝换货。陈先生认为商家的做法很不讲理,便拨打12315投诉电话。

上周六,邓女士在厦门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站上看到一则“双十一”促销活动广告,原本卖价2400多元的玉镯,现价只买1400元,邓女士心动不已当即买下。

商家却一拖再拖

提出换机被拒绝

■工商提醒

[责任编辑:yfs001]

工商执法人员当即进行调查,商家这才承认该手机的确是提前被激活的,店里为了给这款新手机做宣传活动,就激活了一部手机做样板机操作给前来购买的顾客看,由于手机保存完好,跟崭新的一样,因此,商家借“双十一”之名做促销活动,在网上打折销售,但并未告知消费者该手机已被激活。工商执法人员指出,根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最终,商家接受调解为陈先生换了一部新机。

玉镯与图片不符

进入论坛 我来挑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网站留言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