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作为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首个配套法规,《食品现行良好操作规范和危害分析及基于风险的预防性控制》(简称117法规)合规期于2016年9月17日之前,该法规要求所有在美销售的食品,其生产、加工、包装及储藏都需满足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要求。
期限将至,盐城国检局提醒相关输美食品企业应高度关注并积极应对,将该法规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一是建议企业关注117法规的最新动态。及时跟踪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配套法规、标准、指南等制定及更新情况,可以在认监委官方网站跟踪翻译文本及相关权威解读,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比对新法规与原草案关键改动,确认改进及调整方向。二是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严格按117法规要求组织生产管理,对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技术整改,不断完善生产设施和卫生等方面条件,并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保证输美食品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使生产加工过程规范化,产品质量标准化。三是加强对外沟通交流。加强与国外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美方新的要求,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责任,主动规避和防范风险。同时,要与检验检疫机构等外贸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对可能存在隐患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确保产品符合法规要求。(陈桂勇 许大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