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
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9
河南美欣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洗手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二)车间内的洗涤剂未与原料、半成品分隔放置。
(三)无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的记录。
(四)员工未洗手消毒后进入生产车间。
(五)缺少检验人员,不具备检验能力。
(六)未建立和保存原始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
(七)未按规定时限保存检验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
4.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10
襄城县丹妮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记录不完整。
(二)成品库未定期进行温、湿度监测并记录。
(三)未按规定时限保存检验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
(四)未建立和执行相适应的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
(五)不能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
(六)未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
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11
襄城县冠铭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并向襄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停产申请。检查组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企业申请恢复生产前,须经襄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查验收合格方可生产。
附件12
襄城县东发面粉厂检查情况
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并向襄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停产申请。检查组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企业申请恢复生产前,须经襄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查验收合格方可生产。
附件13
鄢陵县三丰面粉厂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车间不整洁,墙壁、机器上有蜘蛛网。
(二)未建立“三防”设施使用检查记录。
(三)生产车间内存放有设备零部件及工具等杂物,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四)检验留存样品记录不完整。
(五)未建立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六)未划定产品不合格区。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
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14
鄢陵县金太阳面粉厂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未建立“三防”设施使用检查记录。
(二)未建立原辅材料贮存、保管和领用出库记录。
(三)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
(四)未建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五)未划定产品不合格区。
(六)未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
5.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15
鄢陵县花都森泉饮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消毒剂与包装材料未分隔存放,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二)未建立“三防”设施使用检查记录。
(三)未按规定保存检验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
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16
鄢陵绿梅源饮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并向鄢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停产申请。检查组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企业申请恢复生产前,须经鄢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查验收合格方可生产。
附件17
许昌县福贤豆制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未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做好相应检查记录。
(二)无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三)未划定不合格品存放区域。
(四)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相关记录。
(五)未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
(六)未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无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
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18
许昌县康庆食品厂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未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做好相应检查记录。
(二)食品原辅料及相关产品的记录不健全。
(三)无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四)工作人员衣帽穿戴不规范。
(五)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相关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