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
2. 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