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义:这个案件反映出检验检疫、市场、保险等环节全链条的监管失职,最终导致价值数千万的病死猪肉流向7个省份,受害群众数量众多,影响恶劣。媒体报道后,相关部门迅速反应,检察机关三天之内就展开了对监管部门刑事责任的追究,有效地震慑了那些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与不法商户沆瀣一气的监管人员,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为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和生命健康把好每一道关口。
2014年5月23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张家口市万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赵焱立案侦查,当日决定对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5月28日对其刑事拘留,6月13日经张家口市检察院批准,对其执行逮捕。8月11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9月18日下花园区检察院向下花园区法院提起公诉。12月9日,下花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焱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丰城市检察院2014年12月30日以事立案,2015年1月20日确定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了丰城市商务局原副局长唐茂辉(副科)、丰城市商务局执法大队原大队长任国忠、丰城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原科长熊俊鹏、丰城市畜牧水产局原党组成员孙国清、丰城市畜牧水产局动物检疫站原站长付宜青、丰城市畜牧水产局动物检疫站原副站长熊巍、丰城市畜牧水产局动物检疫站站员丁怡等7人玩忽职守案。
河北张家口不合格燕麦片渎职案
该案线索是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与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雨花区分局、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区分局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并由雨花区检察院监督移送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公安机关经审查于2013年8月27日立案侦查。雨花区检察院于9月29日对王勇朝、甘兴忠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于12月13日提起公诉。2014年1月23日,雨花区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王勇朝、甘兴忠有期徒刑七个月;方荣坤、方华芝、王秀芝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七个月;刘再勇、蒋小花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案例10
2014年12月27日,中央电视台播出《追踪病死猪肉》的新闻,新闻中报道,江西高安不少病死猪被长期收购,销往广东等7个省市。后江西省检察院将此案交由宜春市检察院立案查处。目前共立案16人,其中丰城市检察院立案7人,高安市检察院立案9人。该系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5年4月14日,高安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了蓝奇小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经查,蓝奇小明知收购的死猪为因病死亡或死因不明的,仍然将其出售,流向市场,其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
经鉴定,该地沟油底油中DBP(又称增塑剂或塑化剂,具有干扰内分泌的作用,可造成生殖和生育障碍)含量超标170%,自助底油超标33%。
2012年12月20日,漳州市法院判决李希锦犯食品监管渎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4年7月4日,漳州市法院判决郑美清犯食品监管渎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
2015年2月,经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怀健犯食品监管渎职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在该系列案件中,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猪肉经销商相互勾结,未经检疫即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性质恶劣,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该系列案件的成功查办,得益于检察机关打击食品安全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开展,得益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案件查办过程中,龙岩市检察机关对猪肉监管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并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龙岩市政府出台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病死猪肉的行为。
(文稿统筹 王地)
2013年5月10日,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年10月15日提起公诉。2013年12月19日,福建省福清市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吴金水、陈雪彬、冉仕勤有期徒刑六年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至12万元不等。
■案例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