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函〔2018〕12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广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食安办(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5日
2018年广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东省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我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总目标,坚持“高位推动”,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对照国家、省的创建标准及评价细则,以及我市创建工作方案和补充方案,及时查缺补漏,总结亮点经验,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宣传氛围,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推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发动涉农区积极申报创建试点。争取番禺区通过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第二批试点单位核查,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农业局负责)
二、加强源头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广佛跨界河流、流溪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46个建制村开展环境整治。(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水务局、农业局等部门以及相关区政府配合)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分区域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进一步整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做好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前期技术准备和工作安排。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现限制使用农药可溯源管理。以龙头养殖企业为重点,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的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工作以及农药产品、肥料产品的抽检力度。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建立3个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区、1000亩统防统治试验区和3000亩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开展广州市典型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与综合治理技术示范。针对广州市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研究菜地土壤重金属修复与综合治理技术,形成适用于广州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修复技术体系。选取南沙区25亩典型重金属污染菜地,采用土壤钝化、生理阻隔、农艺措施等技术模式,开展治理修复示范。(市农业局负责)
三、强化风险隐患防控
组织实施广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组织开展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市农业局负责)
加强粮食流通质量监管监测。开展本地收购粮食、储备粮出入库粮油、市场“放心粮油”产品抽样检测、重要节日应急粮油质量监测。建设粮食质量监测档案。(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对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学校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微生物、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的抽检检测力度,确保食品检验量达到5批次每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检验量不低于千人2批次)。对抽检不合格产品100%进行核查处置。在全市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天天快检,检测结果现场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重要节点食品安全。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食品评价性监测。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公布机制,及时曝光和处置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推进行政处罚结果依法公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风险交流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卫生计生委、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加大食品接触材料风险监测力度。(市质监局负责)
加强进出口食品风险监控。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广州海关〔原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四、聚焦突出问题整治
组织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市农业局、环保局分工负责)
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水产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盐、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开展酒类、茶叶、保健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加强小作坊治理和集中加工区规范化建设。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着力解决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加强“长者饭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铲除行业“潜规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工商局配合)
进一步巩固家禽生鲜上市工作成效,加强生鲜家禽产品屠宰检验检疫工作,落实市场销售索票索证、台账登记等监管,确保生鲜家禽产品来源可靠、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市场和市场周边、民居(出租屋)违规饲养、宰杀、贩卖活禽的行为,加强舆情监测和投诉举报处理,对反复出现的违规宰杀销售活禽黑点,进行集中整治打击。(市农业局、城管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五、严惩食品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