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保健食品注册申报量急剧增长的需要,原国家食药监局制定了《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2005年7月1日起,原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原来不需要行业监管部门审查就能在媒体上大做宣传的保健食品广告必须经审批合格后才能发布。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11月1日《实施禁止传销条例》;12月1日实施《直销管理条例》。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生效。第51条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09年3月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目前社会上名目繁多的保健品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元,而监管不到位,产品真假难辨,老百姓无所适从。”为解决这一问题,明确要求国务院抓紧研究制定相关规定,规范生产活动,整顿销售市场,加强监督管理,让消费者放心。这是首次在人大工作报告中提到保健品监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指出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备案制成为亮点。2016年2月26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双轨制以来备案保健食品1352个,注册产品824个。
协会 打造保健食品的亮点
徐华锋:2003年11月,国务院、原卫生部、民政部批复,同意中国保健科技学会更名为“中国保健协会”。2004年2月2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和原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共同为“中国保健协会”揭牌。同日,中国保健协会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一次理事会。中国保健行业的非政府组织(NGO)正式诞生。
2005年1月21日,中国保健协会公布首批保健行业名牌产品。10个保健品品牌获得首批名牌产品证书。2005年9月,中国保健协会正式推出首届中国保健品公信力品牌推选活动。2007年11月,原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发起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08年5月,中国保健协会通过了商务部、国资委的联合考核及答辩,成为我国保健行业中有资格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协会。
2009年8月,科技部同意中国保健协会组织会员单位申报“十一五”国家863计划课题;2009年,中国保健协会民政部评为3A级社会组织。民政部授予中国保健协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2012年,中国保健协会与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中央党校课题组、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共同组织撰写了我国第一部《中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蓝皮书》。
李松:2012年7月25日,由原国家食药监局支持,中国保健协会组织实施的“保健食品质量万里行”活动正式启动。活动邀请《中国食品报》等多家中央级的新闻媒体深入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浙江、江苏、陕西、云南等地,在当地省市食药监局的配合下,参观拥有合法资质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市场一线。通过各种座谈会,真切、客观地了解了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所做的努力。为期两个月的活动中,记者们发表了百余篇客观报道。
监管 促进保健食品的成长
李松:自2003年“非典”之后,保健食品行业从市场监管、产品结构、营销模式、行业声誉以及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消费观念等,都发生着积极而深入的调整。
贾亚光:2006年“推进公众营养改善行动”被写入“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这在我国尚属首次。2007年11月,原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发起了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08年8月,原卫生部下发了开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2012年5月8日,原卫生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规划指出,我国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上升,现有确诊患者2.6亿人,慢性病导致的死亡已经占到我国总死亡人数的85%,导致的疾病负担已占总疾病负担的70%,是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若不及时有效控制,将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2013年5月16日,新组建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宣布,5月初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经营、非法宣传)专项行动,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集中整治。
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发布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2013年9月12日,扬州市广陵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最终宣判,被告单位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罚1500万元人民币;企业负责人习文有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万元。该案为中国公安部公布的十大食品安全案件,涉及全国23个省、140多个城市,总案值达800余万元。“两高”出台司法解释,细化了2011年刑法修正案第八条关于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量刑的规定,对这类犯罪给予最严厉的打击。而北京阳光一佰案件,成为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全国保健食品案件第一起大案。
2014年1月,国务院发布《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提出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和保健食品,促进居民营养改善。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改革 助推保健食品的未来
徐华锋:进入新时代,中国保健食品行业承载着改革开放的成果,经过了规范的洗礼,开始走向升级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