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投诉:反映其根据广播电台广告,花费1万余元,邮购治疗白内障“药品”一批,怀疑质量有问题。经执法人员辨别,上述“药品”实为普通食品,不具有治疗作用,该销售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因违法广告和销售行为在外地,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当地监管部门查处,并积极联系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与外地执法部门联系,通过努力,责令当事人立即退款,为投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该违法宣传和销售行为已得到当地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汉台分局依法查处了侯艳琴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销售红石制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发现其销售的红石制品宣称具有疾病治疗的功能,其中销售的普通商品红石床垫宣传中使用了“对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肾炎、便秘、痔疮、前列腺疾病、妇科疾病等慢性疾病有很好的疗效”用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广告法》有关规定,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缅甸仰光商会(微信店铺) 涉嫌销售假药案
二、汉台区风景路独一张老膏药铺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2019年1月8日以来,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个部门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安排部署和要求,汉中市积极作为,各职能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初步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强化打击保健市场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营造治理保健市场乱象的浓厚氛围,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按照中省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5日公开通报近期全市保健市场乱象整治中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如下:
所属主题: 其他 所属题材: 其它
七、洋县马畅丽瑞乐邦食品经营部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全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十大典型案例
内容概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全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十大典型案例
八、汉中秦康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销售食品案
工商汉台分局根据群众投诉,依法对汉中秦康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其销售的苏州硒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功能食品“富硒玉米胚芽粉”宣传彩页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经营场所内墙体喷绘产品介绍内容涉及对肝病治疗效果的虚假宣传。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接群众举报,反映汉台区风景路独一张老膏药铺违法夸大宣传、欺诈销售“血液净化器”。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店内发现2台用于体验的产品“气血能量养生仪”。该产品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结合其产品说明书及工作原理,应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查,该店经营的“气血能量养生仪”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该单位没收违法产品、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