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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十大典型案例”!怀化上榜1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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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奇怪的建议。媒体:要保障自己的健康,就回家自己包饺子!真相:自己买的肉里面同样可能携带少量金葡菌(鲜肉国标《GB9959.1-2001鲜、冻片猪肉》并不要求检测金葡菌),你买的肉和食品企业买的肉其实是一样的,而且,企业在低温环境下包饺子也不会比你在常温下包饺子产生毒素的可能性更大。

所以食品生产不是要承诺零风险,而是要将风险降得越低越好,降到风险可控的范围。对于食品安全“事件”要进行具体分析,因为具体情况很复杂,有些是人为的、主观恶意的,但也有其它原因——这个道理我想大家都会认同,但在实际中,大家往往就没这么冷静了,只要一有报道哪个企业的产品出了问题,经常是事件还没查明,大家就开始表态,开始批判,开始给企业定性了,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你潜意识里还是认为企业是完全不应该发生任何事件的,所以尽管骂,骂错了没事!

是不是以前的食品就更安全?

3、“国标倒退”。速冻面米新国标(征求意见稿)在这时候很不巧的发布。新国标中金葡菌由原来的不得检出变成了可以检出,也就是说,原来不合格的饺子,现在有可能是合格的了。于是被媒体认定为国标倒退。真相:金葡菌的致病不是细菌本身,而是细菌大量繁殖后所产生的肠毒素所致,国标规定只要能控制不产生肠毒素,则无所谓倒退不倒退;新标准中对沙门氏菌指标加大了采样和检验量,要求比旧标准更严格。此外,在国际上,类似产品中的金葡菌均是允许检出的。

答:这也是一个完全错误的认识,而且也是一个简单的常识。因为你总关注那些媒体先曝光的新闻,而媒体的曝光又是带有选择性的。媒体没有曝光的,比如监管部门每季度例行抽检的结果,你都看了吗?看一组数据:“去年6月到今年1月,8个月中,我们监测到各类媒体报道的有效新闻总数为13071条,其中59%是政府主动发布的新闻,12%是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信息,7%是评论杂谈提到的,5%是记者暗访披露报道,还有2%是企业自己发布的。所以从这几个数字我们也能看到,政府在发现食品安全事件或者查处食品安全事件这方面,还是占绝大多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监督检查司副司长于军2012年3月谈话)这里面提到,记者暗访披露的报道为5%。(不知道为什么加起来不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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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大家对食品安全担忧最多,意见最大,总是骂企业没有良心,但我坚持这样的观点:一个社会不可能某一个领域单独变坏,不可能某一群人的道德水平就明显更低。如果有一个横向的打分体系,我甚至认为食品安全可能评分不低,因为从“假冒伪劣”这个角度评判,食品安全毕竟有一个底线在那里,而其它领域是看不见底线的,比如劣质教育、劣质工程、劣质医疗、劣质媒体……我不知道你在从事哪个行业,但当你骂食品安全的时候,你可以想想你的行业是否为社会提供了优质的产品。

还有什么是能吃的?

答:不可能,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我们做任何一件事,甚至是坐在家里什么也不做,都可能面临风险,何况是“吃”。且不说人类自身、人类的食物无时不在面对着复杂的客观环境(空气、土壤、微生物等等),有已知的,还有未知的,即使是属于主观能动方面,也有偶发事件、人力不可及的范围及操作成本问题。零风险只是个美好的愿望——无论你是自己种植还是大规模种植,无论是初级农产品还是深加工,无论谁来生产谁来监管,都没有零风险。没有零风险,我们还是要种植,要生产,要消费,道理很简单,我们都是吃货,不能不吃。

对于专家的观点可不可信,要看具体情况,我的方法是,任何一件事出来,都尽可能听听两方面的声音,自己找一些可靠的资料,然后自己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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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群众举报,反映汤某云、周某珍长期销售假酒。常德市市场监管局与常德经开区公安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经过近二个月的摸排、蹲守和跟踪,掌握了汤某云、周某珍的供货上线、接货地点、销售下家等情况。2019 年1 月16 日,专案组一举端掉了位于武陵区公园世家及常德市六中内二处假酒存放仓库,现场查获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 等各种仿冒名优高档白酒和本地品牌酒1000 余瓶,涉案货值达100 余万元。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汤某云、周某珍,目前该案移交司法机关后,法院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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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别放添加剂?

1、扩大危害性。“XX水饺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可引起肺炎”——这是北京工商局发布XX水饺被检出金葡菌的公告后,第二天《XX晚报》的报道标题,“可引起肺炎”的说法随后被各网站和媒体广泛引用。真相:科学松鼠会、果壳网均有文章介绍,通过饮食方式吃进去的金葡菌并不会导致肺炎,金葡菌广泛存在,其危害也并没有那么严重。通过对报道原文的搜索可知,记者写的这段话原原本本的摘自某个网页,但是这个网页上的内容既非学术论文,也没有索引,甚至没有一个可以佐证的其它网页,最关键的是,它没有搞清楚金葡菌引发肺炎是在什么条件下,跟食品安全有没有关系。同时,作者也没有去采访医学专业人士。

对于专家本身,我总体的态度是尊重,哪怕这个专家曾经发表过一些我并不认可的观点。我看见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中,如果有专家为政府、为企业说了辩护的话,很多的人就极尽恶毒之言,我觉得对于一个不尊重专业、不尊重知识分子的民族,吃点不安全的食品只是最轻的惩罚。

一、周某生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答:大家很不满意,在食品安全事件出来后,似乎总有专家出来辟谣,这专家的动机很值得怀疑。我也承认,确实会有一些专家为企业、利益集团说话。不过,我觉得这种现象更常见:某篇食品安全报道出来,如果里面有专家说这东西有什么危害,大家一般是不会怀疑这个专家说错了的(有些报道甚至用“据专家称”这样的表达,连专家名字都没有),但如果过几天,有专家胆敢说这东西危害不大,那肯定是“伪专家”。但如果这个伪专家某天在另一件事上说了某东西有危害,这时候他的言论又是可信了的。所以,我觉得不是专家可不可信的问题,而是你只想听你愿意听的东西,其实你自己就是专家。

来源:达州司法

为什么总是媒体先曝光监管再介入?

媒体报道可能在食品安全事件的任何一个环节失真(包括造谣),最常见的失真点就是危害性,因为一般无害的东西媒体是不会报道的,所以也存在把无害的东西说成有害的冲动;其次就是原因分析,媒体会急于给事件定性,并很快将问题上升到企业无良和监管不力,因为这两个结论是最利于进行即刻的道德批判,并煽动公众的情绪的,从而达到多卖报纸或吸引点击的目的。

2、突出龙头企业。媒体报道:三大品牌全部沦陷了!真相:在广州市工商局公布的抽检结果中,除了知名的六七种品牌,其他检出金葡菌了,但由于其它的是二三线品牌,所以被无视了。

答:公众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认识基本源于媒体的报道,而不可否认的是,媒体报道是在对素材进行人为选择、人为加工并很可能是按照特定立场而制作出来的,而且受制于编辑记者自身的专业水平,所以,我认为对于媒体报道首先要破除迷信:即媒体报道就是可信的,媒体说的就是“真”的。我们不能说媒体报道就是造假,但媒体报道不准确、不客观、不理性的情况比比皆是。媒体界的朋友应该很清楚,在没有新闻立法的情况下,政府对媒体的管控是涉及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就滴水不漏,而对其它领域则处于放羊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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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问题带你了解食品安全常识

七、某科技公司对保健食品作虚假商业宣传案

2019 年3 月7 日,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交办函对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 2018 年8 月10 日该公司在湖南圣爵菲斯酒店召开主题为" 富迪肽2018(7 月)年业绩表彰星耀盛典" 会议,在产品说明会上捏造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领导人服用其" 富迪肽" 产品的事实,利用国家机关、国家领导人的影响力作虚假的商业宣传。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参会人数众多,影响范围广,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的" 情节严重" 的情形,开福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停止虚假宣传行为,罚款200 万元的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都在政府,都是监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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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贺某民、廖某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案

答:不一定。科学松鼠会的作者们常说“离开剂量谈危害就是耍流氓”,就是说,是否产生危害要看该种物质的剂量。所谓的致病物质(包括“致癌物质”)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并不是说一种食物中含有某种物质就有一定致病,致病还要考虑其剂量、致病条件,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你可能会说,也许一两次不会致病,但长期食用谁能保证不致病呢?(长期食用可能致病是媒体最常用句子)——确实是这样,所以我们要制定标准,标准的制定一般都会考虑“长期食用”的问题(包括照顾到特殊人群如老人小孩),所以不超过标准规定的限量值一般是不用担忧的,也不用盖上毒食品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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