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胜各族自治县市民唐某因举报某食品店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食品,获县食安办奖励现金500元。这是该县出台并实施《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来,首位因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获奖励的普通市民。
该县通过上述举措,让全县群众积极参与到共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行动中来,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人人喊打,使其无处藏身的社会舆论氛围,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讯员韦吉阳 通讯员石新华)
今年6月,龙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某食品店销售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店进行调查。经核实,该店从桂林批发购进无中文标识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54罐,已销售35罐,库存19罐。执法人员当场没收“问题奶粉”19罐,并依法对店主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随后,县食安办根据该县出台并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进行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