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海产业基地分局立足于依法履职,对明湖广场内的77户食品经营业者夜间经营增强巡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取得明显成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海产业基地分局印制了《明湖广场食品业户食品安全管理承诺书》,由全部经营者签字确认,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张贴,既时刻提醒经营者自律守法经营,又便于群众广泛监督;对明湖广场全部业户的肉类、海鲜、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实施重点监控,建立了专门巡查记录,详细记载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内容,严格检查进货票据,努力实现业户货品具有合法来源,严防病死肉和“地沟油”等流入明湖广场;对经过两次以上巡查仍提供不出合法来源证据的业户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行政处罚,有效地促进了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营造了明湖广场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马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