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兵
11月4日,市委常委(扩大)会审议了《中共贵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专门强调了大力弘扬法治文化的问题。结合对《决定》的学习,就如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有几点粗浅思考:
建设法治文化的落脚点应该是唤醒法治意识。弘扬法治文化,重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要着重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干部特别是在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提升政务环境,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以切实提升公民的法治理念为中心目标,将法治内化为公民自愿自觉的行动,培养公民对法律发自内心的尊敬,努力把法治培育成一种生活习惯,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
法治的核心是践行,法治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法治文化的根在于人对法治的信仰。法治文化的建立不但要以良法存在为前提,更要以良法的公正实施来保证。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阳光执政,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公平、公正、公开,群众就会信服,就会把法治的种子深植于心,法治的灵魂才能找到安居之所,才会建立起对法的信仰。比如,对民生方面的重大立法进行调整,修改食品安全法,修改环境保护法,这有可能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美好,食品安全更加有保障。此外,实现公平公正,使我们很多价格可能下调,比如水、气、电等方面的价格有可能下调,老百姓可能直接受益。再一个,为我们整个社会的创新环境,鼓励创业,提高社会活力,提高社会管理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最后,司法公平公正,打击司法犯罪,可以使老百姓进一步享受到司法公平公正带来的好处,通过现代传播手段,潜移默化,入脑入心,融入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这个信仰就自然建立起来了。
文化活动的主题、主流媒体的价值取向应充分体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从历史上看,中国社会长期受封建统治,其后果是造成了法治基础相对薄弱。反映在文化上,人治文化对社会的影响较为深远。只有形成了与现代法治要求相适应的文化观念,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以新的观念、道德推动法律的执行和发展,从而为法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我们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中,在主题、题材、故事、节目选择中,一定要注意突出其中的社会主义法治元素(如电视剧《红高粱》的改编)。新闻媒体、新媒体在报道各类公共事件中,要多报道有助于推动法治进步的事情,既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又不要炒作、混淆视听、颠倒黑白、乱下结论。媒体一定要突出正能量,一定要倡导社会公平、正义,宣传法治社会的进步,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这样的追求渗透在文字、影像、图片、声音、言论中,这些表现形式等经由媒体的放大,自然会影响更多的人,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
(作者系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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