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十九)加强风险预警交流。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和行政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交流机制,加强风险联防联控。建立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探索开展大型食品企业风险交流,完善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和直报网络,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
(二十六)加快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要达到相应建设标准及能力要求。推进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品安全检验室建设工作,扩展检验项目。推进食品监管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建设市级和各县(市、区)食品快检中心(含快检车配备),规范食品快检产品使用。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快检室规范化运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管理,加大对第三方检验服务的监督力度。
(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