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4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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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的亲属关系情况
本公司董事长陈民与董事会秘书陈强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总股本为85,736.76万元,中包香港持有其46,600.6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4.35%,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包香港成立于2007年8月30日,注册地址为香港观塘开源道62号骆驼漆大厦2座13楼B8室,公司编号为1163223,经营范围为投资控股,中包香港已发行股本为21,508,963股普通股,瓶罐控股持有中包香港的100%的股权。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陈民和厉翠玲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民与厉翠玲通过中包香港间接控制公司54.35%股份,陈民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014年12月30日,陈民与厉翠玲订立《一致行动契据》,确认并约定双方作为一致行动人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双方一致确认:自开始直接或间接拥有集团(《一致行动契据》中指中包开曼、瓶罐控股、中包香港连同其附属公司)各成员公司的权益之日至2014年12月30日,一直就集团的经营、管理及财务决策事项均作为一致行动人士一起积极合作以取得巩固在相关公司30%或以上的投票权,就每一项议案采取绝对一致的投票立场并就所有的决议均一致行使表决权。作为一致行动人,厉翠玲以相关公司的股东身份在历次相关公司的股东大会中就每一项决议案必须并已经按照陈民的投票立场进行投票,对历次相关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集团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等所有事项的决策必须并已经直接或间接地按照陈民的表决意向进行决议。双方一致承诺与确认:就中包开曼而言,双方应被继续视为一致行动人士,作为一致行动人,厉翠玲以中包开曼的股东的身份在未来中包开曼的股东大会中就每一项决议案必须按照陈民的投票立场进行投票,以中包开曼非执行董事的身份在未来中包开曼的董事会中对集团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等事项决策必须直接或间接地按照陈民的表决意向进行表决。
2018年1月1日,陈民与厉翠玲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1)双方一致同意,无论今后CFP集团(在《一致行动协议》中指的是中包开曼、瓶罐控股和中包香港)股权结构作出何种调整,或因股权结构调整导致部分公司注销时,都不影响双方在新的股权结构下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作为一致行动人,对于CFP集团的所有事项,双方应当在股东会中作出完全一致的决策。如果双方在股东会上就某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不一致,则厉翠玲应当以陈民的投票结果作为其投票结果。(2)双方一致同意,对于嘉美包装的所有事项,双方应当在股东会中作出完全一致的决策。如果双方在股东会上就某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不一致,则厉翠玲应当以陈民的投票结果作为其投票结果。(3)双方一致同意,如厉翠玲现在或未来在CFP集团、嘉美股份(指嘉美包装,下同)担任董事,亦必须在董事会中同陈民作出完全一致的决策。如果双方在董事会上就某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不一致,则厉翠玲应当以陈民的投票结果作为其投票结果(4)双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单独或与其他第三方采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股权、委托他人管理股权、与其他第三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谋求对CFP集团、嘉美包装的控制及/或共同控制地位。(5)双方同意于直接或间接持有嘉美股份期间,始终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且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6)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嘉美包装存续期间内长期有效;如果协议签订后,嘉美包装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协议亦继续有效。
陈民先生,1971年10月生,中国香港籍,1993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国际金融专业。1993年7月至2004年11月,先后担任福建德胜联丰制罐有限公司业务员、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副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河北嘉美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包香港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2015年12月至今任中包香港董事。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嘉美有限董事长及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董事长及总经理。
厉翠玲女士,1946年4月生,中国香港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87年至2002年,担任香港永青毛纱有限公司采购经理。1990年至2011年,担任GreenwichDevelopmentCo.Ltd董事兼总经理。1999年至2007年,担任大众采购公司董事。2001年至2013年,担任孝感嘉美董事,并于2013年退休。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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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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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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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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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2017年确认的股份支付114,999,955.39元。
(三)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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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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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17年改制前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以改制时每1元出资额对应的股份数所得比例进行折算。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食品饮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饮料灌装业务,与此业务特点相适应,公司资产中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7.27%、63.44%、65.48%和69.39%。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占公司总资产比例分比为53.24%、53.11%、55.16%和56.97%,固定资产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为主。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体负债规模较大,公司合并层面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77%、58.49%、53.16%和48.31%。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66.53%、57.46%、92.39%和92.33%。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
2、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