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B、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C、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D、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3、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新合并报表”),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本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准则、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于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结合新合并报表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原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修订准则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的说明
(一)新收入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新租赁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资产、负债、净利润等指标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新合并报表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根据《新合并报表》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及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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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准则通知要求,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新修订准则通知要求,对会计处理、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及信息披露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2证券简称:海欣食品公告编号:2020-00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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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但净利润同比减少80.39%,主要原因如下:
1、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毛利率下滑;
2、公司参股的上海猫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投资收益同比减少546.04万元;
3、公司对上海猫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算后计提减值准备1,907.82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1,430.87万元。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与公司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的初步核算数据略有差异,主要是公司持有上海猫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结果与业绩预告时的估计数据略有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