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陈景辉,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
原文出处:
《法学》(沪)2015年第20159期第118-128页
内容提要:
由于法律是一种为行为人设定行动理由的实践权威,它不同于科学家基于对科学知识的垄断而形成的理论权威,因此在转基因问题的法律规制这一法律问题上,法律人的意见应该凌驾于科学家的意见之上。同时,由于法律问题的背后涉及道德论证,因此法律人在思考转基因问题时的核心是,何种道德原则是统辖转基因问题之最佳道德原则,而“预防原则”显然就是这种最佳的道德原则,所以对转基因问题采取较为保守的态度应该是最优的选择。
关 键 词:
转基因/法律/科学/预防原则
标题注释:
本文的写作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资助。
俗话说得好:“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俗语又言:“民以食为天。”这些来自于生活经验的俗语,以非常浅显的方式表明吃(食品)的问题是头等大事。如果说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能不能吃饱”的问题成为食品问题的核心内容,那么“吃得安不安全、放不放心”则是当前的主要问题。而且很明显的是,就像清洁的空气和水一样,由于食品安全问题是所有人都会面临的公共问题,因此将这个问题纳入法律规制的范围内以施加最严格的约束,已经是一个几乎所有的国家或地区均会采取的普遍性做法,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化并无障碍。①然而,本文所要关注的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以下简称“转基因问题”),显然不同于一般的食品安全问题:如果说已经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例如“苏丹红”(作为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物质对于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那么“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的问题,在科学上并没有像其他种类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样存在确切的答案。正因为如此,对待转基因问题,就无法像对待“苏丹红”和“地沟油”的问题一样,直接以最严厉的方式予以禁止即可,而是必须考量这样一些难题:当“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的问题并不存在确切的科学结论时,法律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予以对待?这种法律对待方式为什么是妥当的?
一、转基因问题的性质
1.科学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如果暂时撇开法律的部分,仅仅将转基因问题看作一个备受瞩目的公共事件,我们也会发现其中存在这样一种争论:转基因问题作为一个“科学”问题,应当由科学家垄断发言席,普通人即使表达意见,也必须尊重科学家的权威。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崔永元对于转基因问题的调查和批评,引发了科学家群体的激烈反应。②科学家群体的人员(其中甚至可能包括认同崔永元的立场的人)普遍认为,对于崔永元这位前著名主持人而言,即使承认他掌握了一定的相关知识,但是其显然不能同相关领域的专家相比拟。这个观点甚至也获得了普通民众的支持,虽然民众基于“科学以外的各种原因”可能会认同崔永元的立场,但是他们依然会认为转基因作为一个科学问题,应当由科学家作出最终的判断,其他人都应当匍匐在科学家的专业意见之下。理由很简单:转基因问题难道不是一个科学问题吗?科学问题难道不应当听从科学家的意见吗?把科学家放在一边反而听信于一个非属该专业领域的前主持人,这难道不荒谬吗?
对于这样的问题,大部分人的直觉反应是,当然应该听从科学家的意见,或者至少应当以科学家的意见为准。此种下意识的反应所涉及的一个比较理论化的问题是,科学家作为科学领域的专家,因为拥有凌驾于一般人之上的专业知识而成为理论上的权威(theoretical authority),所以在科学问题上人们应当听取科学家的意见,因为这才是最理性的选择。换句话说,在理论权威和普通民众之间所形成的是一种(科学)知识上的单向指引关系,即普通民众听从科学家的意见就是理性的,反之则显得荒谬。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看病,越有权威性的大夫所给出的治疗意见,患者就越有理由接受;如果患者关于治疗的看法被大夫接受,那么最有可能的情形是,该患者也是一个该领域的医学专家,而不是因为患者所具有的其他身份,无论这种身份是基于金钱还是基于政治上的权力。
如果上述看法没错,那么一个重要的问题立刻就被引发出来:在转基因这个科学领域,由于科学家具有理论权威的地位,因此他们的意见是最应当被尊重的,其他人的意见只能居于次要的地位;然而,如果转基因问题由于其公共性而必然属于法律调整的领域,那么法律(学)家是否也要尊重科学家的意见?必须注意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依笔者之见,此问题才是法律遭遇转基因技术时所衍生出来的最核心问题。简言之,法律对转基因问题的规制,到底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一个科学问题?如果它是一个科学问题,那么显然法律(学)家应当遵从科学家的意见;如果它是一个法律问题,那么科学家的意见可能就不占据如此至关重要的地位,法律(学)家的意见反而是第一位的。
对此问题的一个最常见的答案是,法律对转基因问题的规制,属于法律和科学的交叉领域,所以科学家和法律(学)家的意见是同等重要的。然而,即使不能说这样的看法是错误的,但它至少也是无意义的,理由在于即使承认这种看法是正确的,一旦科学家的意见和法律(学)家的意见相矛盾,那么到底应当遵从谁的意见呢?笔者不认为被视为交叉学科的看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只有两个选择:第一种可能性是,如果法律对于转基因问题的规制仍然是一个科学问题,那么科学家的意见就是首要的,法律(学)家必须遵从科学家的意见;第二种可能性是,如果法律对于转基因问题的规制是一个法律问题,那么法律(学)家就应当凌驾于科学家的意见之上而成为最终的决定者。那么这两种可能性中哪一个能成立呢?
在直面这个问题之前,有一个次要的问题必须先予解决,即转基因问题是不是一个科学研究问题。所谓科学研究问题,是指科学家可不可以开展关于转基因的研究工作,或者说,转换成法律(宪法)的术语,依照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④科学家是否有在转基因领域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权利。毫无疑问,转基因问题属于科学研究问题,而且,无论关于转基因问题之争论的最终结果是什么,都不会有人反对开展此项科学研究活动。即使可能有人会表示怀疑,但是也不能认为有充分的理由禁止这项科学研究。理由很简单:转基因的科学研究与转基因的食品化(市场化)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即使转基因技术最终的确被证明是有害的,但是由于前者主要发生在实验室和试验田之中,因此这些可能会出现的负面结果是基本可控的。⑤然而,一旦转基因技术被证明有害,后者将会引发广泛性的公共灾难。粗略来讲,这不仅仅表现为食用转基因食物引发的直接灾难,更危险的是各种间接性的灾难,例如转基因制品作为饲料通过动物制品对人类健康的侵害,或者转基因植物的种植所引发的生物灾难。所以,真正在法律上重要的问题,并不是科学家是否有权利从事转基因科学研究活动,而是转基因食品所可能引发的公共性难题。
2.作为实践权威的法律(学)家和作为理论权威的科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