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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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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金1000元“兜底”,举报者有奖并受保护

  刑事与民事处罚“双管齐下”

  “三聚氰胺”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热点和焦点。新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同时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实行注册制度。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注册意味着要进行审查,加强了对配方的管理,体现了立法者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问题的重视。”该人士向无锡日报记者介绍。

  网购食品纳入监管

  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注册制,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

  新版《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刑事与民事处罚“双管齐下”。根据新法,若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终身禁业。处罚中还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严重行为增设了拘留行政处罚。

  婴幼儿配方食品全过程质量监控

  新法还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这一规定也很重要,专家指出,一些企业通过从国外进口大包装的婴幼儿奶粉,然后分装成小包装出售,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

  入网食品经营者需实名登记,找不到商家可找网站赔

延伸阅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作为老百姓舌尖上的“保护伞”,今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究竟“严”在何处?修订的亮点有哪些?对民众有些什么影响?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人士作了一次详细解读。

  新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此外,新法对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等作了更明确的规定,比如要求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要求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示。

  新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翻看内容,新版《食品安全法》由原来的104条变为154条,增加了50条,字数由1.5万字增至3万字,而且对网购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安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规范。

  市食药监局法规处人士表示,新法实施后,网购各方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消费者维权难度降低,可避免“踢皮球”的尴尬,将改变网络食品经营者不负责、消费者难以维权的现状。

食品安全法下月施行

  与此同时,新法为举报者撑起“保护伞”,此次修订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予以保密。同时,明确规定企业不得通过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内部举报人给予特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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