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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全市贯彻实施“食安山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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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4. 完善食品诚信体系。配合省食药监局建设完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信用数据库,设立食品安全放心品牌榜,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发布和推介,为公众消费提供参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树立诚信自律意识,打造信誉品牌,培育诚信文化。(市食安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检验检疫局、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二)基本原则。坚持安全为先、正向引导、企业主体、监管创新、协同共建的基本原则,各级政府上下联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引导公众、行业组织参与共建。

  为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山东省重点农产品基地,食品产业体量大、基础好的优势,积极参与打造“食安山东”整体品牌,强化品牌示范引领,切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4〕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到2015年年底,要在全市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创建格局,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为“食安山东”品牌整体形象的初步确立打下基础。到2020年年底,通过开展系列提升行动,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品牌带动效应充分凸显。

  4. 大力创建区域品牌。创建全市农产品放心品牌2-4个,每个县(市、区)力争创建1-2个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水平,全市创建2-3个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现阶段(2015年年底前),要着重完成以下主要任务,实现初步建设目标:

  3. 推动大众餐饮品牌建设,鼓励大众餐饮连锁和中央厨房发展,打造1-3家管理规范、服务便民的大众餐饮连锁企业,大力实施早餐示范工程,加快发展惠民早餐、便民快餐和商务快餐等大众餐饮服务。目前我市共有示范店66家(含30家示范学校食堂),争取2014年底前创建4个示范街区,使示范店数增加至80家,2015年底示范街区达13个、示范店数过百。(市商务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

  1.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创建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0%以上。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渔业、畜牧业示范园区建设活动,创建一批果品、蔬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逐步推行农产品产地证明准出、原产地追溯制度。(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1. 创建一批放心食品生产加工基地。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加工园区,推动全产业链有效衔接,提高精深加工比例,增强产业配套功能。争取2014年底在全市试点1-2个示范基地,2015年上半年增加2-3个,2015年底实现每个县(市、区)都有1-2个食品加工示范基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

  《全市贯彻实施“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 提高农产品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形成连锁经营,加强冷链物流建设,构建多渠道、便捷化配套体系。(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按照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6. 推进品牌标准建设。参照上级制定的各类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业态、地域、产业、行业、产品的品牌创建标准和评价体系,健全完善我市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企业标准。(市食安办会同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检验检疫局及相关行业等组织实施)

  4. 积极开展示范创建系列活动,每个县(市、区)要创建2-4个地域特色鲜明的示范街区和一批示范店,以及学校示范食堂。挖掘、保护和发展一批餐饮中华老字号和地方风味名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良好(B级)以上比例超过50%,其中学校食堂超过90%。(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德政办字〔2014〕44号

  2. 强化检验监测。一是要提高检测能力。二是要加大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增加对重点品种抽检监测频次,定期公布检测结果,科学引导公众消费。三是要实施企业自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和支持大中型种植养殖基地、畜禽屠宰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单位建立自检设施。四是完善风险监测网络,加强风险分析、评估、交流和预警,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市食安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

【字号:】 【】 【】

  4. 构筑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规划指导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农产品物流中心或批发市场、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培育流通骨干企业,推进流通经营方式转变。(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三)强化打造措施。各单位要加大“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的参与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品牌引领行动,确保品牌引领行动顺利实施。

  3. 加快“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到2015年底,争取产品产地认定面积比率提高到60%以上;规模养殖场无公害认证比率提高到70%以上;认证水产品面积占养殖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各民主党派市委(支部)。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印发

  (二)提升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2014年8月26日

  (四)促进餐饮消费健康发展。

  4.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食品生产加工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打造一批新兴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品牌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

  3. 推进信息化建设。根据省食品安全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统一部署,建立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平台。按照循序渐进原则,在乳制品、肉类、蔬菜、食用油、酒类食品、保健食品等方面先行实现电子追溯,并逐步拓展到其他重点食品品种。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电子防伪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市食安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3. 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提升企业食品安全自管自控水平,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GB/T22000或HACCP认证比例提升10%,其中,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认证比例达到85%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

  (四)严格考核评估。市食安办要对各单位“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根据省政府“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及我市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考核与评估,对具体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成绩。

  3. 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推进产地证明准入,规范经营行为。探索实施约谈制度,推动经营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2. 加大示范创建工作力度,力争20%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商场、超市,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市场)创建为食品经营示范单位。到2014年底,每个乡镇和城市社区分别试点创建2户以上食品经营示范店,2015年上半年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全市示范单位数超过200个,至2015年底示范单位达到300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为主线,以开展“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为载体,引导公众消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切实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将“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列入日常工作日程,明确具体负责机构和人员,建立品牌引领行动工作推进机制。

  2. 推动食品工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实现使15%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创建为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发掘、保护和发展一批食品老字号与传统品牌,打造一批品牌形象突出的食品生产加工龙头骨干企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军分区。

 

  1. 深化治理整顿。逐步完善和落实农业投入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退出、现场监督检查、分级分类管理、商标管理等监管制度,加大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食安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

  1. 在大力推进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和“放心肉”服务体系试点建设的同时,逐步推进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推动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电子化,建立各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市商务局、市蔬菜办、市畜牧局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1. 实施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定我市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加工制作规范,完善量化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大力开展“厨房亮化”、清洁厨房和“寻找笑脸就餐”活动。争取2014年底,全市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分类管理数达80%,确保2015年底实现90%的目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推进食品流通转型升级。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全市贯彻实施“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的通知

全市贯彻实施“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

  5. 建立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和激励机制,开展危险性评估、溯源、预警、综合控制、快速检测等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市食安办会同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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