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食品论坛是国内目前最大的食品社区,网友主要是食品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食品论坛与中国食品报“食品添加剂·配料周刊”合作,就“你怎么看《食品真相大揭秘》”这一话题展开了专题讨论(见 )。讨论中许多网友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以下是讨论中有关“食品添加剂安全如何监督”的观点的汇总。
网友charles:职能部门的监管和引导相当重要。消费者宁可少吃一些食品,也不想吃添加剂超标或者变质食物。出口的食品要严格监管,在国内销售的食品也要严格监管。
网友东海钓夫:食品企业习惯上把一切问题都归为质量问题并归到质量管理部门(质量部、品管部、品控部、质检部),食品添加剂的控制也是这样,很多企业的添加剂备案、控制也都放在质量管理部门来管理。其实质量控制涉及的环节多,质量不是哪一个部门自己能管得了的。
首先,食品添加剂的首控部门应该在产品研发上,是研发确定产品的配方,所以,要控制好食品添加剂,首先要有专业的研发人员,懂得添加剂的作用,明白国家的法规要求,合理、合法地开发产品,同时把合理、合法的配方和工艺参数提供给生产和品控部门。现在很多搞研发的人,为了保证自己的“身价”,或者为了藏拙,故弄玄虚,从不公开配方,那后续的控制就很难进行。
其次,品控部门和生产管理部门要做好配方管理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工作,防止错配原料和添加剂的非预期使用。原辅料的把关也很重要,虽然我们自己不违规使用添加剂,但不能保证我们使用的原料、辅料中没有违规添加,尤其是复合的食品配料、复合添加剂中是否不含有违规的食品添加剂,甚至是否用化工原料等非食品级原料替代食品添加剂。即使这些都是符合要求的,复合的食品配料、添加剂的使用比例也是个问题;另外在天然的添加剂中掺入化学合成添加剂的情况也存在。这方面除了要熟悉原料的性能特点、明确可能加入的添加剂、做好供方评估和原料验收外,对复合的食品配料和添加剂,一定要搞清楚里面添加剂的成分和比例,以便在使用时把握用量。这一点难度比较大,因为这类产品的生产企业配方保密程度很高。折中的做法是可以让他们提供参考使用比例,并签约保证在这个比例内,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不会超出国家规定的限量。另外,适当的检测、验证也是必需的。
网友fangkemin:执法机构的处罚力度太小了,市场监管目前也不是很完善。不是说不能用食品添加剂,而要看怎么用。我觉得国家执法机构应该对食品企业进行必要的培训,能使企业真正懂得该如何使用食品添加剂。
网友zj_ybz:关于添加剂的管理。我认为应分清概念,划分性质,明确责任。
首先,加入到食品中的以改善品质、改善色、香、味和防腐为目的、并且GB2760中包括的品种才能认为是添加剂,纳入其管理,按照其细则执行。
其次,不是以食品添加剂的要求和品种加入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定性,比如苏丹红、工业原料等可考虑定性为公共侵害的刑事案例。再视有意或无意加入(一些公司管理者对食品相关知识了解不多,可技术人员了解),分清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罚,以增加各个岗位人员的责任,也便于追究企业负责人的问题。
第三,原料带入问题。如果说让应用企业负起验收的完全责任,可能确实缺少可行性。因为企业不具备全面检测设施,检验成本太高,生产周期不允许。食品原材料来源复杂,问题涉及面广,比如畜禽原料,仅就饲料添加剂带入就可能存在重金属、生长激素、抗生素、中草药等等,品种之多,防不胜防。应确认企业是加入的还是带入(经过核算可以确认),如果不是加入,是原料带入的,只要说明原料来源(要做好索证索票,也是保护自己),不应追究该企业责任。
第四,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要有一个客观态度,冷静思考,不要随波逐流,成为不良目的的帮凶。比如《食品真相大揭秘》,实际上就是一种炒作。国内食品事故的报道频频,也是炒作的多,不构成食品行业的主流。
第五,我们食品行业的人要加强学习,媒体的炒作也许是道听途说,也许有一定的事实基础,也是给我们提出了努力的方向,掌握了知识和技术,可以抵制误导。
网友abxwt:在监督上,正确的舆论监督也非常重要。前段时间在一份很有影响力的报纸中看到一个标题“XX国进口产品中检出致癌物质”,确实够吓人的,但细看内容,该“致癌物质”竟是日落黄,在我国是允许在许多食品中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只是不允许在该种食品中使用,属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这样一来,很多消费者以后看到食品标签出现日落黄,会产生什么联想呢?会对依法合理使用日落黄的食品企业造成多大的影响呢?所以,我认为在舆论监督上,媒体应该告诉人们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益处和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害处,让不法者失去市场,让消费者安心消费。有失偏颇的舆论监督,只能让消费者战战兢兢,让不法者浑水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