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硫磺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具有漂白、防腐等功能。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的规定,硫磺允许用于熏蒸水果干类、蜜饯凉果、干制蔬菜、经表面处理的鲜食用菌和藻类、食糖、魔芋粉等食品类别。被硫磺熏蒸过的食品,允许有一定的二氧化硫残留,上述允许熏蒸的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从100mg/kg到900mg/kg不等。
专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增补本中规定:除11种中药材(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甘遂、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工艺上必须用二氧化硫熏蒸的,其残留量不得超过400mg/kg外,其他未经熏蒸但考虑到本底存在的中药材及饮片,其二氧化硫残留量规定不得超过150mg/kg。FAO/WHO也规定“草药及香料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mg/kg”,因此,玫瑰花如作为药材,应符合150mg/kg这一限量标准。
此外,玫瑰花作为食品虽然在加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硫磺熏蒸,但是由于玫瑰花存在本底带入二氧化硫的因素,行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代用茶》 GH/T 1091-2014标准。目前,玫瑰花作为代用茶还没有统一国家标准来限定二氧化硫的含量。
专家介绍,食品中无论使用硫磺还是亚硫酸盐类作为食品添加剂,最终都会以残留二氧化硫的形式存在于食品中,人体通过食用含有残留二氧化硫的食品而摄入二氧化硫。二氧化硫进入体内后生成亚硫酸盐,并由组织细胞中的亚硫酸氧化酶将其氧化为硫酸盐,通过正常解毒后最终由尿排出体外,因此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可以认为是安全无害的。
根据国际权威的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机构JECFA(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的安全性评价认为,二氧化硫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0.7 mg/kg bw。因此,以体重为60公斤左右的成年人为例,即使终其一生每天都食用含有二氧化硫残留的食品,只要每天摄入体内的二氧化硫不超过42 mg就应该是安全的。
专家认为,从生产的角度,使用硫磺熏干玫瑰花,会造成颜色漂白而变浅,并有二氧化硫的气味,后期还要除味、加香。这样造假成本会增加很多。但如果有证据证实确实用硫磺熏玫瑰花,则应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处理。二氧化硫若摄入过量,会破坏消化道和呼吸道,使器官的黏膜受损,并产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则会引起慢性中毒,破坏人体内酶活力,影响对钙的吸收。
因此,专家建议消费者不要过分追求产品的外观特性,应理性购买食品。不要过度追求食品的感官特性,应该从科学和自然的角度去理解食品成分和感官质量。(文选自“新华网”)
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发布